議員:新制不應損原來權益
【本報消息】林香生、唐曉晴、關翠杏、高天賜等多位議員關心新、舊轉制問題,強調新制不應損害舊制受益人的原來權益,建議在新制度中補回出生津貼、結婚津貼。
新制度草案指出,在新制度生效前,已在社保基金登記的受益人及供款人,將自動轉換為新制度所指的僱員受益人、非僱員受益人及供款人,已累積的供款月數亦將獲轉為新制度所指的供款月數。屬自願供款及自僱勞工者,亦可轉換為非僱員受益人。已停止供款的舊制人員,若年滿廿二歲,並在提出申請的前兩年中,每一年均至少有一百八十三日身處澳門,可向社保基金申請成為非僱員受益人。
林香生、關翠杏支持社保覆蓋全民,認為讓非受僱人士領取養老金的機制可取,但在新制度草案中開放讓非受僱人士加入而影響原受僱人士權利,如取消出生津貼、結婚津貼,然兩津貼至二○○八年最高峰時仍不足六百萬元,取消的理據何在?鑑於不能讓新制度損害舊制度受益人的既有利益,希望政府在細則性討論時認真考慮這問題。他們指出,現制度中的自僱人士便有三十個不同形式的職業群體轉到新制度後,只會被視為非受僱人員,其權利跟現有享受的已有不同及受損。
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指出,現制度受益人的權益不會因新制度實施而受影響,日後可在細則性討論中有更清晰的表述。雖然新制度不能百分百覆蓋所有情況,但會因應重點作出安排。就吳國昌指新、舊制度中的殘疾金定義一樣,殘疾人仍難以受惠。譚伯源指出,將在細則性討論時聽取議員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