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司將准經營海上客運
巨龍兩年前申請營運澳港線從未批准
【本報消息】港務局長黃穗文表示,目前有五家船公司符合申請海上客運准照的經營要件,待審批程序完成及五家公司回覆作實後,當局將向五家公司發出海上客運准照及相應的海上航線許可;一直未能營運的巨龍船務股份有限公司今次亦具申請准照條件,黃穗文強調,政府以往從未與“巨龍”簽署任何港澳海上航運協議,今次“巨龍”是根據《海上客運》行政法規向當局申請准照。
須向其他航點申請營運
黃穗文表示,《海上客運》行政法規去年十一月生效後,港務局共收到七家公司提出定期海上客運准照及航線許可的申請。經分析後,其中五家,包括信德中旅船務管理(澳門)有限公司、粵通船務有限公司、珠江客運有限公司、巨龍船務股份有限公司以及金光渡輪有限公司符合法規規定的經營要件。當局調整了部分申請,並已通知船公司,待回覆作實。當局審批完成後,便會發出海上客運准照及相應的海上航線許可,屆時將會對外公佈。船公司在獲得准照後,必須於六個月內完成航線籌備及經營。
黃穗文指出,開辦航線本澳祇是其中一個航點,船公司需向其他航點提出營運申請,以及為開航作一系列具體準備,故船公司獲得准照後,會給予六個月時間進行相關工作。
珠三角航線利海空聯運
巨龍船務股份有限公司今次亦提出申請海上客運准照及經營氹仔客運碼頭與香港之間的航線。兩年前“巨龍”亦向當局申請經營相關航線,但卻一直未能成事。黃穗文強調,“巨龍”當年的營運申請從未獲政府批准,今次申請與兩年前的申請無關。政府去年十一月頒佈《海上客運》行政法規,更有系統和規範海上客運航線的審批。“巨龍”今次的申請,完全以新法規作為審批準則。
今次定期海上客運准照及航線許可的申請共有十四條航線,包括澳門往返珠海九洲港、東莞虎門港、廣州南沙港以及江門等珠三角城市的新航線。
黃穗文指出,船公司提出的澳門至東莞虎門港、廣州南沙港的航線許可申請,目前為每日一至兩班,為配合澳門與珠海九洲港的新航線,相信可起到紓緩陸路口岸的通關壓力。新增的珠三角航線,有利澳門機場發展海空聯運,吸引更多人使用本澳機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