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稱資助非凡航空基於公眾利益
【特訊】立法議員區錦新表示,就非凡航空在零八年至零九年中的一年間獲政府逾億元資助一事,曾向行政當局提出書面質詢,質疑這種資助的理據,資助是否有償,而以一家資本額不高、營運利潤亦不高的航空公司,因何取得如此巨額的資助。民航局局長遵行政長官指示,對議員質詢作出回應。回應中稱由於非凡航空所經營的航線,客觀上擴展了本澳的航空網絡,而自二00六年該公司營運以來,一直處於虧損狀態,且隨著經營環境惡化,虧損不斷擴大,故該公司向政府提出要求資助。而政府考慮到「公眾利益」與及「本澳旅遊業及航空業持續發展的必要性」,決定對非凡航空提供資助。只是,若一個私營企業經營存在困難,依靠政府的公帑資助以維持,對納稅人固然不公平,而對「本澳旅遊業及航空業持續發展」恐怕亦無多少裨益。有關質詢及回覆內容如下:
以經營廉價航運之本土航空公司──非凡航空,在過去一年來,先後獲特區政府提供超過一億元的資助,以僅有少量飛機而須聘用一百多人來營運,可能一年下來也難有多少利潤,但卻可透過政府資助獲取超過一億元。
為此,他向行政當局提出書面質詢:
一.非凡航空公司是一所私人資本經營的公司,何以可長期獲得經濟局的資助?資助的準則為何?該公司自成立以來,共獲政府提供多少資助及貸款?
二.在過去一年,非凡航空公司可從經濟局取得逾億元的資助,這種資助是否有償?以一家資本額不高、營運利潤亦不高的航空公司,是向政府提供了甚麼服務或補償,方可取得如此巨額的資助?
三.本澳任何以特許經營方式獲得營運的公司,均應每年向政府提交財務報告,以監察其營運是否健康,但據悉非凡航空至零九年的今天,卻連零六年的財務報告仍無法提交?是否屬實?為何行政當局對某些企業總是有特別的優待,對不能依時提交相關資料的企業,既完全不作追究,反而是大開「水」喉,不斷放「水」而根本不考慮其營利能力?」
有關區錦新議員書面質詢之回覆
「遵照行政長官指示,民航局就立法會第五00/E三六三/Ⅲ/GPAL/二00九號公函轉來區錦新議員之書面質詢,回覆如下:
面對全球金融海嘯,世界各國的經濟都受到嚴重衝擊,國際航空運輸協會預計,二00九年全球的航空運輸業將繼續去年的巨大虧損局面。本澳航空運輸業亦難倖免,除內地以及外國航空企業不斷減少航班,甚至取消經營之外,本澳兩家持牌航空企業──澳門航空和非凡航空的經營均遇到巨大困難,經營陷入虧損。二00八年七月兩岸包機開始實施,並持續不斷增加運力,使澳門航空運輸業面臨進一步的挑戰。
非凡航空所經營的航線包括雅加達、東京、胡志明及悉尼,在客觀上擴展了本澳的航空網絡,對促進旅客來源多元化有其正面意義,而上述航線均沒有其他航空公司經營。
根據非凡航空的分專營合約,該公司獲判給經營中遠程航線。但由於中遠程航線的經營遇到困難,特區政府採取了靈活措施,在可能的情況下批准該公司以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經營其申請營運的航點。
然而,自二00六年開始營運以來,該公司一直處於虧損狀態,隨著經營環境的惡化,虧損不斷擴大,於二00八年,該公司向特區政府提出資助要求,以繼續維持航線的營運。
鑒於非凡航空所經營的航線均沒有其他航空公司提供服務,在考慮到公眾利益、以及本澳旅遊業及航空業持續發展的必要性,特區政府決定對非凡航空提供短期的財務協助。
特區政府將繼續嚴格按照相關的法規及分專營合約的條款對該公司之營運作出監管,以確保行業的穩健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