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常會細則討論控煙法案
下周與政府代表開會諮詢公衆
【本報消息】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舉行會議,首次細則討論《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法案。主席陳澤武表示,法案涉及面廣且影響深遠,審議時間較長,期望可在今年內提交全體大會。為收集更多意見,昨日會議決定以二常會名義向公衆諮詢,為期一個月;預計諮詢期由下周一起,居民可透過信件或約見表達意見。
陳澤武透露,昨日各委員踴躍提問及給予意見,二常會下周將與政府代表開會,要求政府交代立法原意,解釋不同部門人員執法時的法律身份、執法措施及分工等。《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法案最受爭議的是,草案建議擴大禁煙範圍,但條文表達不清晰,如泳灘、相連區域欠具體說明;把娛樂場、蒸氣浴室、按摩院及舞廳列為禁煙“例外”場所的原因,這些場所與屬禁煙範圍的酒吧有何分別?他個人認為,任何場所不論設立吸煙區或非吸煙區,草案都必須清晰列出具體規模、比例及設施要求。
陳澤武強調,配合世衛《煙草控制框架公約》,澳門推控煙法案是義務且勢在必行,大原則是保障不吸煙者及禁止在室內吸煙,澳門要看實際情況制訂適合的法律。 “法案”非常重要,政府經長時間諮詢制訂了草案,二常會希望政府提交相關諮詢文件,了解更多團體、煙草業界商人,甚至餐廳、中小微企員工的意見。決定下周一在中、葡、英文報章刊登公開諮詢啟事。
《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影響深遠,二常會昨已向列席會議的立法會主席劉焯華及副主席賀一誠反映,需要更長時間詳細審議法案,具體所需時間視乎政府提交的資料及社會的意見。若公開諮詢反應熱烈,不排除延長諮詢期。二常會將態度中立,接受各業界及公衆的意見並向政府反映。
當局檢討及修訂現行《控煙法規》,提交的《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法案本月初獲立法會一般性通過。草案建議擴大禁煙範圍,包括所有室內公共場所,尤其是衛生護理、為未滿十八歲人士而設的地點及教育場所,由政府管理的公園、花園及綠化區亦列入禁煙範圍。《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生效後,在衛生局轄下將成立屬處級部門的控煙辦公室,配備七十名督察稽查,聯同治安警、民署稽查和博彩監察協調局執法,並會以即場票控、定額罰款懲處違法者。罰款標準與亂抛垃圾相若,被控者在規定時間內繳交罰款,罰款可減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