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署諮委買少見少堪關注
民政總署諮詢委員會、監委成員獲行政長官委任,由二○一○年一月一日起續任兩年。諮委會成員現為十九人,近年委員陣容持續減少,民間亦感諮委會工作“不起眼”,近年隨着新諮詢組織成立,民署諮委會工作更似被替代,究竟運作多年的民署諮委會工作如何進一步發揮民間與民署間溝通、橋樑的作用,推進政府工作更好服務居民?值得關注和探討。
利加強民署民間溝通
政府公報昨刋登行政長官批示,民署諮詢委員會主席梁官漢,秘書長姚汝祥,委員何玉棠、何錦培、周亦強、林淑源、冼志耀、凌世豪、唐堅謀、陳健英、梁少佳、梁少培、梁慶球、梁蔭沖、陳潔瑛、黃樹森、溫泉、潘志明、鍾國榮由今年起獲續任兩年。原來委員馬有恆、劉永誠、顏延齡、飛安達退出委員之列。另外,民署監察委員會主席司徒民義,委員梁金泉、江麗莉同獲續任兩年。
民署諮委會隨民署於○二年一同成立,作為輔助民署的諮詢機構,諮委會權限包括:就其內部組織及運作方面制訂內部規章;就管理委員會提出工作、事宜發表意見;觀察民署活動計劃及預算的草案,以及有關修改及修正;同時聽取居民的需要,並就促進民政總署職責的事宜,向管理委員會提出建議等。聽取諮詢委員會的意見雖不具約束力,但聽取其意見屬強制性。為了深入討論和研究民署不同範疇的工作,諮委會更設立六個專責研究小組,全由諮委會成員參與。從中可以看到,諮委會透過其諮詢、發表意見的功能,對外加強民署與民間溝通,向民署反饋從不同界別中聽取、吸納的意見和建議;對內促進和監督民署的工作,落實“以民為本”的施政理念。
開始廿六人不斷遞減
但八年下來,除了民間感到諮委會工作“不起眼”外,諮委會從一開始廿六人的陣容,在每兩年遞減、未有新血補充下,諮委會成員“買少見少”,加上部分委員身兼多職,請假缺席是常事,開會時場面更見冷清。除了人數續減外,更重要是多年來,諮委會在推動民署與民間互動,聽取、接納民間意見的工作上未有充分體現,當中究竟是工作缺乏透明度?委員參與諮詢討論工作的水平與熱情不足?還是民署上層沒有及時、準確向諮委會說明解釋工作計劃,及其進程與變化?又或是委員所提的意見,民署領導層只聽不做?集思廣益,推進工作或政策更好服務民生,是開展諮詢工作的目的,但這些都必須建基於雙方良好溝通和互動、梳理不同問題積極及時討論和反饋下才能達到。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