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復康團體論聯合國公約實踐狀況
完善政策保殘疾人權利
澳門明愛與香港復康聯會昨在明暉護養院舉辦“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的落實與挑戰”分享會,香港的公約推廣委員會負責人及其他肢障、聽障、智障、精神康復和家長成員等到場,向與會者扼要介紹了《公約》的理念和內容,互相交流了兩地實踐《公約》的經驗,還派發了該會特別編製的《公約》普及版。主辦單位期望藉兩地交流經驗,推動兩地更好地實踐《公約》內容,保障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的權利。
社服同工互動分享
分享會於昨日上午十時半在明愛明暉護養院四樓禮堂舉行,本澳復康服務界多個團體包括聾協、扶康會、利民會、傷殘人士服務協進會、特殊奧運會、弱智人士服務協會、弱智人士家長協進會、仁慈堂盲人重建中心、中國澳門殘疾人奧委會暨殘疾人文娛體育總會的負責人、社會服務同工等出席了分享會。
分享會由香港“公約推廣委員會”聯合主席曾建平,以及多名肢障、聽障、智障、精神康復和家長成員等擔任主講者。他們以互動小品,向與會者介紹了殘疾概念的歷史進程;扼要地介紹了《殘疾人權利公約》源起、理念、內容及原則等,強調人生平等,殘疾人擁有平等參與社會的權利,有權得到適切的協助和社會環境的配合,實現自己及成全他人。
倡多渠道宣傳公約
他們介紹,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於○八年八月卅一日起在中國正式生效,並適用於香港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目前已簽署《公約》的國家共有一百四十二個,批准《公約》的國家達六十六個。為普及宣傳推廣《公約》內容,讓更多人認識殘疾人的權利,消除任何對殘疾人的歧視,共同締造傷健共融的和諧社會,香港復康聯會及社聯於○七年成立了“公約推廣委員會”。因《公約》共有五十項條文,涉獵層面甚廣,且行文艱澀,不易解讀,該委員會特別編製了“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普及版”,深入淺出簡介《公約》內容,並選取當中與香港殘疾人息息相關的條文作重點闡述。自《公約》適用香港以來,推廣委員會積極透過多元渠道開展宣傳推廣工作。
訂政策宜諮詢殘疾
他們指出,要推動落實《公約》,保障殘疾人權利,復康界可從宣傳教育、監督及游說等方面入手,包括繼續透過各種模式推廣《公約》內容、介紹實施情況;推動將殘疾人權利的課題納入學校課程、納入各行各業的員工培訓課程;監察政府落實《公約》;敦促商界及民間社團採納殘疾友善措施;與學術界合作研究,檢視社會政策對殘疾人的影響,及從日常生活中觀察和反思。同時可透過會面或信函等方式,與政府、議員及民意代表溝通,游說立法會應確保政府在制訂社會政策時,要諮詢殘疾界別的意見等。他們強調,《公約》具權威性和法律約束力,政府應下決心,通過立法、釐定及完善政策及投放資源,令殘疾人真正平等參與社會。
本報記者 曾玉英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