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協執委會議訂工作方向
檢討勞工法理順條文定義 勞資徵集意見
社會協調常設執行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討論通過去年工作項目及訂立今年工作方向,當中就檢討《勞動關係法》方面,協調員孫家雄表示,政府取態是沿用立法會討論過程中,已達到共識的精神來完善法律條文,從文字方面入手,清晰釐定詞彙、字句定義。
工作項目先急後緩
社會協調常設執行委員會昨日上午十時半舉行會議,勞、資、政府三方出席。協調員孫家雄會後表示,社協執委會去年共舉行六次會議,包括討論確認社團利益界別團體;通過延長工作收入補貼制度臨時措施及探討其完善措施;討論博彩從業員持證上崗制度;向勞資雙方介紹現時就業輔導服務成效與發展方向;向勞資介紹在崗培訓及聘用的詳細情況;討論如何制訂海員、空中乘務員及非全職工作勞動關係制度;匯報《國際勞工公約》澳門特區履約情況;討論實施一年多的《勞動關係法》是否適時修改及提出意見。勞、資雙方昨日同意通過去年的工作報告。
社協每年都以“先急後緩”為大前提,訂立工作項目。社協今年工作項目暫有八項:一、延續去年討論非全職工作的勞動關係法律制度的工作,勞資需於今年三月底向社協遞交意見書;二、延續去年討論海員勞動關係法律制度的工作,勞工局、港務局現已成立專責委員會制訂有關方向守則;三、《勞動關係法》實施一年多,有需要檢討《勞動關係法》的實施狀況,今年五月底前,勞資需交意見書檢討如何修訂;四、雖然勞資均滿意已實施兩年的“工作收入補貼臨時措施”,但認為需要與時並進,適時檢討。
委員倡議工傷補償
五、經中國經濟社會理事會建議組織交流研討會,社協將與經濟局主辦,計劃於今年底在澳門舉辦“貫徹落實安排推動兩地整合”研討會,探討如何利用CEPA更好地貫徹落實內地與澳門經貿合作方向;六、繼續開展社團確認工作;七、社協將組織外訪,向國際勞工局取經,讓勞、資、政府三方委員更好地履行工作;八、其他事項,如有委員建議討論工作意外及職業病補償制度,即發生工作意外廿四小時內要報告,以及僱員於颱風期間因工受傷是否屬工作意外等,社協要求委員遞交書面方案再討論。上述工作項目,勞資雙方均同意今年開展。
就特區政府履行《國際勞工公約》方面,孫家雄表示,早前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執行委員會已決定今後每年四月,把國際勞工組織對澳門履行公約的問題翻譯成中文,交勞資雙方發表意見。其後,社協將結合勞、資、政府三方意見,向國際勞工組織回答問題。每年十一月將舉行會議檢討履行公約情況,這將是恆常工作。強調履行國際勞工公約不是特區政府主導工作,是每年由國際勞工組織設立問題向特區政府提問,特區政府需按問題作答,並透過外交部送交到聯合國。至於檢討《勞動關係法》方面,勞資正密鑼緊鼓徵集業界意見,政府則會按法律精神檢討《勞動關係法》,建議從文字方面入手,理順法律條文及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