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總促設專責機構統籌公屋
建議設房委會研訂中長期發展計劃
【本報消息】公屋興建涉及多個政府部門,街總理事長姚鴻明認為,各部門之間長期未能有效協作,致令多個公屋發展計劃一再延誤,促請政府設立跨部門專責機構,統籌及協調各部門優先配合興建公屋計劃,提高行政效率,兌現二○一二年落成一萬九千個公屋單位的施政承諾。另外,促請政府盡快設立房屋事務委員會,因應發展需要,研究制訂有利長遠發展的中長期公屋規劃,讓居民安居樂業。
互相推諉難兌現承諾
姚鴻明指出,特區政府一改過往的公屋發展模式,興建公屋由政府全資主導,但公屋的規劃、開標、興建等工作仍由不同部門負責,落成後才交由房屋局分配及管理,這種從興建到落成分配由多個部門負責的發展模式,既不能回應社會發展,亦因各部門之間長期未能有效協作,延誤發展計劃。
政府三年前公佈青洲坊地段改為發展公屋,但木屋搬遷工作至今仍未展開,公屋具體規劃亦未見出台;石排灣的大型公屋發展具體規劃亦未見推出,即使是早前已落成的筷子基社屋,落成時間亦一度受地下渠網延誤。由此種種,足證各部門之間長期未有充分協作,若各部門繼續各自為政、互相推諉,萬九公屋的施政承諾恐怕難兌現。
助居民重建施政信心
為此,促請特區政府設立跨部門的興建公屋專責工作機構,負責統籌、協調和推動各相關部門加強有效協作,簡化行政程序及提高行政效率,切實、主動配合特區政府的公屋發展規劃,將萬九公屋計劃放在今年施政日程,藉此助居民重建對政府的施政信心,為制訂中、長期的公屋發展規劃打下基礎。
此外,促請政府盡快設立房屋事務委員會,藉監督政府加快完善經屋法例修訂工作,盡快重開申請之門,以掌握社會對公屋的實際需求,讓委員會可因應有關數據,開展制訂有利長遠發展的房屋政策,以及中、長期公屋發展規劃藍圖的研究和討論工作。新修訂的經屋法律也應盡快出台,清晰釐訂經屋的售價、配套社會設施及回報單位比例,以及未來填海造地的公屋土地比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