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分百公帑資助澳門電視台未滿足居民需求
議員促交代公共廣播政策
【本報消息】立法議員吳在權昨提書面質詢,不滿澳門電視台長期獲公帑百分百資助,但未能為居民提供高質素的電視接收訊息及節目;質詢當局現階段有否公共廣播政策,相關政策由甚麼部門制訂?
吳在權稱過去曾兩次書面質詢,首次質詢當局會否檢討目前的公共廣播政策,正視澳門電視台長期積弱的原因,以及提出怎樣的解決方案,但完全得不到回應。第二次質詢當局會否促使澳門電視台直播立法會全體會議,行政當局沒有直接回覆,一直指派澳門電視台行政總裁江濠生回覆。回覆中表示,“完整地廣播立法會全體會議已超越了澳廣視負有的關於提供資訊或製作資訊節目的義務,構成了一種澳廣視向立法會讓出廣播時段的情況”。吳在權指責回覆是“莫大笑話”,完全不認識基本法。
吳在權昨再質詢,澳門電視台的定位為何性質?是私人公司、公營廣播機構,或是自治機構?為甚麼每年耗用數千萬元公帑,但管理及廣播質素長期積弱,不能滿足市民需求。澳門現階段有沒有公共廣播政策?若有,由哪個部門負責制訂?行政當局憑甚麼法理依據每年撥出大量公帑資助澳廣視?撥款金額是以甚麼制度條款釐定?在現有的政策下,為甚麼出現澳門電視台直播立法會全體會議會超越該台該負有的關於提供資訊或製作資訊節目的義務,構成澳門電視台向立法會讓出廣播時段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