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模式介乎社服及營利企業之間 社企須增殘疾人就業機會
【特訊】社會工作局在本年一月份推出《殘疾人士就業發展資助計劃》,透過提供財政資助,支持符合章程規定的社會服務機構營運具社會企業性質的發展計劃,增加殘疾人士的就業機會。社會企業在本澳仍屬較新的事物,而市民的了解和支持是社企營運得以成功的重要因素,因此提高公眾對社會企業的特點與內涵的認識非常重要。
「社會企業」發展至今雖無普世接受的定義,但簡單而言,它是泛指透過營商的方式,賺取盈利以便實現某些社會目標的企業。例如在社會企業發展蓬勃的英國,政府將社會企業義為具有某些社會目標的企業,其盈利主要投放於企業的本身或所在的社區,而非為企業的股東或持有者謀取最大的利潤。而參考香港社會服務聯會的有關文戲,社會企業追求的社會目標約可分為五類,包括:(一)滿足社會需要,例如為病弱人士提供的家居照顧;(二)創造就業機會,例如聘用中年人士提供陪月服務;(三)促進員工發展,例如由殘疾人士營運的合作社;(四)建立社會資本,例如組織年長人士成立長者導師團隊;(五)推動持續發展:例如為推動環保而設的廢物再造業務。
從上述的簡介可知,社會企業不是一般的社會服務或純粹的營利企業。它追求社會公益,但使用企業的營運方法;它賺取營商利潤,但不以為企業主謀求自身利益為目的。因此,社會企業可說是一種介乎社會服務及營利企業之間的活動,以企業運作的方式完成其社會使命。事實上,社會企業是公益事業的一種創新模式,透過社會投資的策略,建立個人、家庭和社區的力量,將金錢、勞動及設備等各種投入,轉化成物質、人力和社會等資本回報。就像社會工作局今次推動的殘疾人士就業發展計劃,其主要目的就在透過對創業初期的資本開支和最初兩年營運費用提供資助的方式,支持社會服務機構通過新設、以企業模式營運的專項服務計劃,例如為公司寫字樓提供清潔服務,又或新設一人有限公司,例如成立小型的清潔專門公司聘用殘疾人士提供服務,好讓他們能夠獲得正式的僱員身份及真實的就業經驗,使殘疾人士能夠在良好的環境之中發揮工作才能,賺取勞動入息,提高就業能力,從而為個人、家庭和社會的福祉及發展提供貢獻。因此,《殘疾人士就業發展資助計劃》的本質是推動建立以創造就業機會為目標的社會企業的一項資助計劃。未來獲批資助的社會服務機構在致力達成為殘疾人士提供就業機會的同時,亦必須積極鞏固計劃本身的可持續發展條件,才能以商業模式維持有效的運作,發揮為殘疾人士創造就業機會和助人自助的社會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