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立醫院護士等候學歷認可問題
衛局:法規頒後可轉新職程
【本報消息】衛生局訊:衛生局澄清近日有人反映“公立醫院有人員正處於無合約情況下工作,過百名護士正在等候學歷認可”,指“衛生局違法”一事。
重視人資一定續約
為了提升護理專業水平和服務質素,穩定公立醫療機構護士隊伍,在特區政府領導下,衛生局與各個護理團體共同努力,成立了專責小組諮詢搜集業界及廣大居民的意見,積極推動第一八/二○○九號法律《護士職程制度》的通過。該法律生效後,到目前為止,大部分護士已轉入新職程,少數人正在等候轉入。其原因和要點如下:
一、暫未轉入乃因等候專有行政法規:衛生局共有護士八百五十六名,第一八/二○○九號法律《護士職程制度》生效後,至今已完成六百八十二名實位人員、編制外及散位人員轉入新職程,其餘一百七十四名護士均持非本地護理學士學位。按照第一八/二○○九號法律第卅一條第一款及第卅五條規定,編制內及編制外的護士在法律生效前,具有經官方核准的護理學士學位或根據專有法規的規定具備同等學歷證明,轉入該法律附件一所訂的護士職程中相應於原有職級及職階的職位。由於現時正等候《護理領域的同等學歷》行政法規頒佈,須待該法規生效後,才能依法開展相關轉入手續。護理人員是衛生局重要的人力資源,衛生局一定會為他們續約,及處理好轉入新職程問題。
維持原有薪酬福利
二、依法有序開展工作:自第一八/二○○九號法律《護士職程制度》於去年八月十八日生效,衛生局已即時展開護士轉入工作,包括組成轉入委員會專責評審,人事部門則負責提供各項支援。因衛生局護士數目龐大,轉入工作涉及每名護士在新職程上的發展及薪俸追溯等重要問題,不容有任何錯漏;評審工作須核實及計算每名護士的護理學歷、護理資歷/進修、服務時間及現職級等資料,以確定是否符合轉入要件。完成評審後,資料還須重複核對以確保資料無誤,及送交行政暨公職局跟進。因此,人事部門已將該項工作為重點優先處理的項目,並特別抽調一組人員專責處理轉入工作。人事部門以積極和負責任的態度處理該項工作,並不存在任何拖延及違法。
三、轉入前薪酬福利維持原標準:有人指衛生局“目前屬違法行事,因為沒有合約便不能支薪”。這一指責是不符合事實的,那一百七十四名持非本地護理學士學位的護士的薪酬福利維持原標準,與公職的聯繫不變。只要《護理領域的同等學歷》行政法規頒佈生效,他們就立即可以轉入新職程,並按照追溯補發所有的薪金差額。在新法規頒佈生效前,衛生局向有關人員採取過渡辦法發放薪金。對此,衛生局曾逐一致函有關人員,並設立熱線,詳細解釋有關問題,讓他們釋除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