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架床疊屋 責不清難協調
李從正:檢討行政架構提升執法力
【本報消息】議員李從正促請政府適時檢討行政架構存在的問題與不足,因應社會發展變化,適時調整部門職能,實事求是地對部門職能作出轉、合、撤。科學配置的行政架構,提升執行部門政策執行和協調執法的能力。
李從正指出,經過十年實踐,五司分管下設局廳處的架構設置,有效地體現澳人治澳的方針,亦發現存在不少問題。其中之一是有些執行部門職能設置過廣過細,同領域的局級部門間或不同領域的局級部門。由於缺乏有效溝通協調渠道,以及官本位的念頭作祟,令政策的推動和執行效果差強人意。如推動構建節水型社會工作小組,成立後的工作,在一定程度上灌輸節水觀念,推動節水風氣,在提供訊息方面收到成效。
小組組長由港務局長兼任,其他部門派代表參與,當涉及具體執行工作,仍需要局與局之間協調,如制訂水質標準、節水器標準由環保局負責,非港務局能夠決定。若推行中水利系統,有關輸水管網標準屬工務局的範疇,由誰主導?又如解決樓宇滲漏水聯合處理中心跨部門工作小組,涉及工務局、民署、衛生中心、治安警及消防等單位,即使發現問題,若業主不合作,由哪個部門主導並跟進?
因應社會發展成立新的部門同時,原有部門職能未作適應性調整,出現架床疊屋,架構臃腫的趨勢。如經濟局與旅遊業、會展業等經濟活動未見交集,未來在文化產業、物流業關係如何?體發局與民署康體部間,文化局與旅遊局間的職能如何協調?部門職責不清,權責不明,在新的歷史起點上亟須正視。
他認為,現時是適當時機,尤其是藉着個別部門的主管人事變動,一併對行政職能架構檢討。適時調整,重新界定部門職能,實事求是地對部門職能轉、合、撤。科學配置的行政架構,提升執行部門的執法和協調能力,配合奬罰分明的公務員制度,有利提升施政透明度,建立廉潔高效的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