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翠杏關注電信服務
【專訪】立法議員關翠杏表示,為確保市民擁有價格合理和質素穩定的電信服務,當局應就各項細則性法規及標準訂定具體的落實時間表。
關翠杏表示,為推動電信市場的開放,當局於二00九年十一月與澳門電訊有限公司簽訂《公共電信服務特許合同》的中期檢討,決定提前開放本地和國際租賃線路以及轉送服務,其餘的固定電話服務、固定數據交換傳輸服務、電報及固定專線電報服務等的專營權亦將於二0一一年底屆滿,本地固網將會全面開放。
《公共電信服務特許合同》中期檢討規定,合同完結後電信網絡地下管道及相關資產將歸特區政府所有,政府將適當給予澳門電訊管理放置電信網絡的地下管道的管理費用,同時以非專營模式繼續經營電信服務,而其他營運商在獲得政府批准下,可以分享及共用現有電信網絡地下管道及相關資產。
電信業開放的最終目的,是要讓市民可用合理的價格選擇多元化的電信服務,其關鍵不是法律名義的開放,而是引入有效的競爭,故當局必須為此及早訂定開放市場的具體細則性經營法規,為有意加入市場的經營者創設公平的競爭環境。否則,只會重蹈本澳現時互聯網業務「市場開放、實質專營」的覆轍。
當局去年初在立法會介紹時指出,待固網專營合約中的本地和國際租賃線路以及轉送服務年底局部開放後,政府即可招標引入新的營運商,預計可以多發一個牌照,料明年初新營運者已能構建另一個網絡,估計專營合約完結前,新營運商可提供部分或大部分服務。但有關的工作至今仍未見有任何進展,令固網的局部開放,目前仍然只停留在口號式的階段。
為此,她向當局提出以下質詢:
「一、電信業開放的最終目的,不是單單追求名義上的開放,而是要引入有效的競爭,讓市民可用合理的價格選擇多元化的電信服務。然而,本地和國際租賃線路服務,以及轉送服務市場去年底雖已開放,但至今仍未訂定具體細則性法規,有關的發牌工作亦未見有任何進展,到底原因為何?針對互聯網服務開放多年,仍無法擺脫『市場開放、實質專營』的現況,當局有何措施把握現時電信服務局部開放的契機,創造公平環境引入有效的服務競爭者,提升本澳互聯網服務的質素?
二、隨著包括固定電話服務、固定數據交換傳輸服務、電報及固定專線電報服務等固網服務專營權將會在二0一一年底全面開放,當局有何具體計劃,確保市場開放後能即時引入有效競爭?會否及早公佈有關工作的時間表,讓所有有意經營者及早作好準備?會否就相關政策作公開介紹及諮詢,確保社會能對有關政策發表意見?
三、電信服務發展一日千里,為配合新一代電信網絡和無線網絡的發展,當局有否計劃及早將各類新式的電信服務,如網絡電話、無線網絡等的服務制訂具體的經營規章和發牌標準,一方面確保市民可用合理的價格選擇多元化電信服務的權利,同時亦可保證有關新服務的質素、價格和穩定性均受到有效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