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偉智質詢委任民署諮委
【本報消息】議員陳偉智質詢民政總署諮詢委員會成員以委任制度產生,已“背離”原有選舉制度的做法,可能會令委員會內民意認受性不足,也減少有意參政議政者的磨練機會。他質詢政府會否重新建立市政機構制度,以及補充民署諮委會空缺。
陳偉智在質詢中指出,民署成立後雖設諮詢委員會,但其成員均以委任制度產生,取消市政機構亦“剝奪”了本澳居民原有選舉市政機構成員的選舉權。
他在質詢中又稱,《民政總署章程》規定委員會由廿五名成員組成,任期為兩年,遇缺則由行政長官委任。但八年來委員會內所有成員固定不變,只有減少而沒有變更,自今只有十八名成員,但多年來沒有填補空缺,令委員會長期在不足合法人數下運作。為此,他質詢當局會否重新建立由選舉產生的市政機構?為何諮委會長期在人數不足的情況下運作?會否“檢討”及“補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