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偉龍馬路及聯生土地批給質詢
政府修法處理閒置批給地
【本報消息】新聞局訊:土地工務運輸局回覆了立法議員兩份書面質詢。局長賈利安在回覆區錦新的書面質詢時表示,有關氹仔偉龍馬路的住宅發展項目,特區政府於去年六月中,透過舉辦公開旁聽會,安排土地承批人就有關項目的背景、新的總體規劃方案、交通網絡和周邊環境配套,以及環境評估等方面向公衆公開介紹。
依法處理發展項目
有關發展項目的設計,如塔樓數目及樓宇高度等,必須遵守現行法例及法規,及符合民航安全指引。發展商提交的環境評估報告,已交環保部門分析。
上述住宅發展項目用地原屬多家公司持有的租賃批給,其股東包括澳門特區及澳門國際機場專營公司等,有關土地租賃批給轉讓的收益,全部撥歸上述公司所有。由於澳門特區為該公司的最大股權持有人,該收益中超過十二億元,將轉入特區政府庫房,其餘小部分歸澳門國際機場專營公司及其他股東所有。
澳葡批地建工業邨
另外,賈利安回覆關翠杏的書面質詢時表示,聯生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在一九七五年獲政府批給一幅位於路環,面積為三十三萬七千二百二十平方米(後糾正為三十二萬六千八百○五平方米)的填海土地,興建工業及社會設施,同時獲承諾另外批給一幅土地,興建住宅用途的“衛星城市”。
基於公共利益及工業轉型,澳葡政府在一九九三年批准調整工業邨計劃。該公司將總面積十五萬二千八百三十八平方米的十五幅地段歸還政府使用,作社會設施及基礎建設用途,另將總面積十一萬八千三百一十五平方米的七幅地段,無償轉讓予聯生工業邨有限公司,納入聯生工業邨範圍。聯生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須負責所有填海及基礎建設工程,以及建造和交出相關的集體設施。
回歸前批准轉商住
根據批給修改合同,批予該公司的土地面積為五萬五千六百五十二平方米,分十四幅地段,當中十二幅用作住宅/商業用途,一幅用作寫字樓/商業用途及另一幅用作四星級酒店用途。有關土地批給期限於二○○○年屆滿,土地承批人只有約七年時間利用上述十四幅地段,包括所有填海及基礎建設工程,以及建造大量的集體設施。
基於融資、外圍經濟環境變化、填海物料一度難尋、承批人已投入的工程費用及支付的溢價金等種種因素,○七年特區政府最終考慮按照過去類似個案的解決方法,因租賃期限屆滿,宣告批給失效後,透過支付新溢價金的方式,將該土地重新批予聯生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另外,上述土地於一九九三年已獲批准轉為商住用途,是次重新批給並不涉及變更任何規劃用途。
特區政府目前正研究修訂《土地法》,對於未遵照土地批給合同規定期限內利用土地的情況,為是次土地法修改的重點研究項目,預期將加大閒置批給土地的處理力度,重點防治投資者獲批土地而長期無理不發展,確保善用特區的土地資源,達至符合公衆利益的目的。對於具備合適條件的土地,會研究預留作公共房屋或其他有助產業多元化發展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