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選民證奏效 正式立案僅三宗
廉署選舉投訴個案勁減
由今年一至八月期間,廉政公署共收到一百 ○二宗涉及選舉的投訴,當中大部分屬於違規宣傳的投訴,只有少數是涉及利益的選舉投訴,正式立案的個案僅三宗。廉署助理專員陳錫豪表示,與上一屆選舉(○ 五年)同期比較,個案數字大幅減少,估計原因是今年選舉取消了持選民證投票的做法,改用智能身份證投票,選民不會輕易交出智能身份證資料,初步達到廉潔選舉的效果。
配合選委會打擊違規
陳錫豪總結選舉投訴個案表示,截至今年八月十日為止,廉政公署共收到一百○二宗選舉投訴個案,透過電話舉報的有八十五宗,包括六十六宗投訴和十九個查詢,親身和透過信件、電子郵件舉報的分別有九宗和八宗。
投訴個案中,大部分是關於違規宣傳的投訴,相當部分是有關“雙慶”活動的投訴,真正涉及賄選等利益關係的僅屬少數,故正式立案調查的只有三宗。由於這些案件是在立法會選舉報名期之前開案的,故未能定性為某選舉組別或名單,詳細內容亦未能公佈。他強調,雖然“雙慶”活動與選舉沒有直接關係,但會密切關注可能涉及選舉的行為,廉署將全力配合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打擊違規行為。
跟進調查跨區域案件
陳錫豪指出,今年接收到的投訴個案比上一屆同期大幅減少,比上一屆同期收到的二百六十宗個案少一半。他分析個案減少的原因,是因為過去廉署查處的賄選案中,可將非法留置他人的選民證視為賄選的跡象,會被視為操控他人投票意向的意圖;去年修改選舉法之後,今年選舉取消持選民證投票的做法,選民證自新選舉法生效日起失效,選民改用智能身份證投票。智能身份證及身份資料是非常重要的個人資料,一般不易將之交付他人。由此可見,取消選民證的做法已產生廉潔選舉的效果。
選舉期間的調查人手安排上,現時廉署人員中,超過半數屬調查人員,選舉期間,會將所有調查資源投入在監察選舉的工作,且在掌握足夠的證據或有明顯的違規跡象,廉署會主動行動,調查有關情況。假如是涉及跨區域、非本地交易的賄選案件,廉署與其他地區的有關部門有刑事調查合作機制,一旦發現違規情況,隨即啟動合作機制跟進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