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倡設專責機構統籌建公屋
【本報消息】立法議員何潤生質疑政府近日在興建公共房屋的進度上,改用“分階段完成”的表述方式,與原先“二○一二年前建成一萬九千個公共房屋單位”的承諾不同。促請政府盡快構建專責機構統籌公屋規劃和興建,盡快出台分配經屋的法律法規,讓公衆能有所計劃,達至“以人為本”的施政原則。
何潤生表示,最近政府官員表述公屋興建進度有變,表示會在二○一二年前分階段完成興建一萬九千個公屋單位,與之前承諾不同,質疑有關部門是否玩弄文字遊戲。認為“分階段完成”與“完成”的概念完全不同,因為分階段完成有可能理解為在二○一二年才動工,而非完成落實,這樣會打擊居民對政府的信任。政府曾表示去年四月完成青洲坊木屋區的清拆,騰出土地興建公屋,但有關工作至今仍未啟動。另外,石排灣規劃的六千八百個公屋單位亦未見有具體行動,令人質疑政府履行承諾的決心。
建議政府成立跨部門專責機構,統籌和協調相關部門共同履行興建公屋的工作。並建議政府設定三年上樓期,讓輪候的居民有所計劃;盡快出台經屋購買資格及準則的法規,讓居民可根據法規,衡量自身條件,從而考慮輪候經屋還是購買私人樓宇。
何潤生認為政府應組織房屋事務委員會,負責本澳現在及將來的整體房屋規劃,以科學方法計算房屋供求數據,協助政府制定中、長期的房屋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