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明金批永寧廣場經屋拖延責任
【本報消息】立法議員陳明金指永寧廣場經屋項目未能如期落成,提出書面質詢要求解釋拖延項目落成原因,以及發展商上次延期後,被政府最嚴厲警告和處罰的內容及罰款金額,並要求交代善後工作具體措施及完工日期。
陳明金在書面質詢中指出,永寧廣場經屋項目蹉跎二十年,數度停工,原計劃在○九年七月落成,至去年底又對外宣稱可以在今年一月中竣工,但至今該項目又再次延期落成。
他指有關項目一再拖延,要求當局交代決策時具體依據,認為除了承批公司外,政府當局是否需要負責?他指上一次工程延期落成,發展商表示政府已根據合約規定作出最嚴厲警告和處罰及已繳交相應罰金。他要求公佈罰金是否已到位及罰款數目。如今工程再次延期,監管部門是否應按承批合同規定嚴格執罰?認為當局批出上述項目時,有無考慮如房屋局所言,會出現“勞動力不足、承批公司未能有效監督總承建商及修改圖則等原因”,希望當局交代善後措施及項目最終落成日期。
陳明金並要求當局解釋修訂經屋法例時間表與新一輪經濟房屋落成時間的關係,“新一輪經屋”是否包括永寧廣場項目?現時該項目拖延落成,經屋法例的修定會否再向後推延甚至遙遙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