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不宜急加碼
【本報消息】澳門社會保障學會成立十年,關注社會保障制度,對此提出的“兩加一減”,在修改《社會保障制度》法案中得到體現。該會理事長鄧玉華指出,社會雖有增加一千七百元養老金的呼聲,但在雙層社保概念下,現階段不宜急加碼。
循序漸進提升金額
鄧玉華解釋,該會主張的“兩加”分別是增加保障額、供款額,“一減”是減少社保基金的負擔。現階段一千七百元的養老金,雖低於二千六百四十元的最低維生指數,但加上第二層的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後,總金額應比最低維生指數高一點。在改革、推行雙層社保的前提下,現階段的養老金無需追求太高,應循序漸進地提升。針對特別需要援助的弱勢社群,政府可通過其他政策幫助他們。
法案強調個人責任
據《社會保障制度》法案的精算報告顯示,若現時受益人供款額及政府撥款額不變,社會保障基金將在二○二九年“破產”,為了社保基金長期運作,必須增加供款額及政府撥款。鄧玉華稱,新制度法案雖未有增加供款的條文,但在精算報告中已有提及。現階段必須加強宣傳,強調“個人責任”,讓公衆清晰現行制度是福利型的社會保障,與真正的社保原意不符。為制度的長遠運作着想,必須逐步提升個人及企業的供款金額,這必遇到困難及反對聲音,尤其是僱主方面。“個人要為自己的退休生活打算及部署,現在四十五元的總供款額太低,社會保障制度不是福利性制度,強調權利與義務並行。就算如精算報告所述,未來要把供款額增多卅二元,相信仍在企業、居民的能力範圍內。居民應共同努力,為長遠退休生活承擔多一點。”
倡減社保基金負擔
《社會保障制度》法案獲立法會一般性通過,但在供款人、受益人定義,補供款年期,提前領取養老金人士的領取金額比例,新、舊制度銜接引發的權益變化等引起爭議。經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與政府商議後,重寫部分條文。法案另一爭議重點是刪除結婚、出生津貼,有違新制度不影響原制度受益人權利的原則。鄧玉華稱,該會一向提倡減少社保基金的負擔,法案刪除了因勞動關係而產生的債權,即破產欠薪墊支基金,也減少了不是保障項目的結婚、出生津貼,與該會的主張吻合。現在破產欠薪墊支基金針對的,應是僱主的責任,可由另設的專門基金處理。若社會對出生、結婚津貼仍有訴求,也可透過其他制度補足,但不應在社保範圍內。
現行社會保障制度於一九八九年開始,由一九九○年成立的社會保障基金負責執行並開始供款。社保基金主要經濟來源是僱主、僱員供款,政府每年財政總預算收益百分之一的撥款及基金投資所得收益。目前社保累積供款人約卅二萬,社保基金滾存約卅八億多元。○八年各類社保支出共四億三千多萬,用於出生、結婚津貼約六百多萬元。現在供款人每月供款四十五元,其中僱主供款三十元,僱員供款十五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