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設立新聞發言人制度 澳思匯網絡提三建議
【特訊】澳門思匯網絡對於特區政府公佈法規,在行政長官辦公室的組織成員中,增設相當於局長級的「政府發言人」一職。其職能是負責按照行政長官的指示,就政府的政策、措施及活動等事宜建立、組織和確保政府與社會傳播媒介、公眾之間的溝通。該會成員今天中午進行了「思匯、Roundtable——論如何完善政府發言人制度建設」為題展開討論,大家對政府設立發言人制度的意義、性質和作用,角色定位、運作機作、工作流程、信息公開與新聞發佈制度、組織和策略技巧及相關法規等進行了熱烈的討論。
該會會長余惠鶯、理事長李遠洋表示,任何一個地區或國家要建設一個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安定有序及充滿活力的和諧社會,一定離不開一個和諧的輿論環境。因為輿論環境的和諧與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著整個社會的和諧程度。對於政府設立發言人制度,該會表示贊賞,因為回應了多個社團的要求,是新時期國際國內大環境的需要,是市民和各個社會階層的迫切要求和強烈的願望,也是與國際接軌的表現。
該會有以下三點建議:
一、政府一定要研究及部署好設立發言人制度的意義、性質和作用,人選、角色定位、運作機制、工作流程、信息公開與新聞發佈制度、組織和策略技巧及相關法規等,在運作過程中不斷總結和完善。要改革,要開放,就需要政府的政策更公開、更透明,就需要大量的信息傳播與交流,而且信息傳播得越快、越豐富則越好。因為充分發展新聞發言人制度,可以使小道消息、乃至謊言沒有容身之地,使整個社會的信息流動更加充分、平穩和可控。
二、在執行的過程中要堅持科學的新聞觀,注意提高引導輿論的水平特別重要。發言人將合法的信息傳遞出去的同時,也可與媒體打交道的過程中,了解到市民最關心的問題,希望得到的解決辦法,消除澳門居民擔心其為「擋箭牌」的角色。透過良性互動,政府與居民都能夠更好地理解對方,使政府的政策得到更多的諒解和支持。由於各部門的性質、與居民的聯繫性強弱不一,因此,發言人的定期發言周期亦應該有所不同。例如行政長官辦公室是解釋宏觀政府的施政方針,相比於澳門監獄而言,與民眾的關係比較密切(特別情況除外),因此其發言周期應該較之頻密。除了定期的發言周期之外,遇有突發事件,應以盡快的原則配合不同的方式作出公佈,使民眾了解政府的立場及在處理中的最新情況。
三、從以往因為採訪而導致的不同程度衝突事件中吸收的經驗是:新聞從業員並非洪水猛獸,民眾亦具有知情權,因此在方便政府運作及新聞自由之間亦必須有所平衡。因此,除了新聞發言人制度的確立之外,政府亦應該重視公共關係制度的配合,例如事先設立採訪區及現場設立指揮中心定時提供即時訊息以方便記者的工作所需,這樣便能避免因採訪而導致的衝突之餘亦能引導訊息的流向。事實上,平常情況下,在政府的角度而言,只要發言人的對外口徑一致,不會有不同的訊源,導致莫衷一是從而導致社會恐慌。相對而言,這樣政府便比較易於管理而且新聞媒體由於取得所需自然亦樂於配合;在突發事件時,由於以往已佔有引導訊息流向的先機再加上新聞媒體配合,自然比較容易獲得民眾的支持。另一方面,以往官員們都好像患上媒體恐懼症。要不,就對傳媒採取完全規避的態度;要不,公關手段差勁,未能清楚表達意見,該會認為應把握這發言人制度確立的良機,好好為官員們上課以提高其公關以及面對傳媒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