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錦新就濫開會議提質詢
【特訊】立法議員區錦新表示,就前財政局長因審計報告揭示機動車輛估價委員會濫報開會次數,經停職接受紀律調查後,被確認已失去信任而丟官一事,他提出書面質詢,質疑相關司長作為監督實體,對財政局轄下委員會過去長期濫開會議、濫支出席費的行為,是否直至審計報告揭示有關問題方如夢初醒?而據悉尚有其他同類委員會仍維持如此運作,個別委員會更曾有每天開會三十次的紀錄。當局會否全面檢討同類委員會的運作模式,制訂清晰規章以堵塞漏洞。
去年九月,審計報告揭示機動車輛估價委員會濫報開會次數,令出席者取得之會議出席費不合理膨脹,擔任委員會主席的財政局局長即時被暫停職務接受紀律調查。直至今年二月十日,經濟財政司司長正式作出批示,以財政局作為特區的主要部門,管理方面必須嚴謹,而審計報告所指出之事實,損害了行政當局的聲譽及前局長個人繼續擔任局長職位的信任為由,正式終止其擔任財政局局長的定期委任。這是澳門首個局長因為工作上的不當而下台的個案。
特區成立以來,整個官僚隊伍雖然處於超穩定狀態,但其間亦有若干位局長被免職,但免職之原因歷來是諱莫如深,到底是能力不隸、工作有虧職守、與上司無法合作、功高震主、還是健康狀況不勝其職,公眾都無從知悉。當被問及時,官員都一定以「正常工作調動」的官腔應對。
而前財政局局長這次丟官,算是邁開了官員犯錯需負責的第一步。只是,終止一個官員的委任容易,但總結經驗改善機制,不讓後來者犯錯似乎更重要。此外,頻繁會議的委員會中,除官員外,還有不少是獲委任加入委員會的業界中人,理論上他們應當是民間翹楚,對委員會頻繁會議,他們不會感到奇怪的嗎?不會覺得如此運作不正常嗎?恐怕不是不知道,而是貪圖利益甘願同流合污。對這些民間「代表」,同樣應予譴責。
為此,他向行政當局提出質詢:
一、特區十年,政府當局出現不少公眾認為極不合理之行為,但官員均理直氣壯自稱依法。而據相關審計報告所揭示,機動車輛估價委員會濫開會議,每天最高次數達八次,財政局長雖然為此而丟官,但到底如此濫開會議是否存在違法問題?抑或由於沒有規限而令這種行為僅是不當,而非違法違紀?
二、經濟財政司作為財政局的監督實體,對財政局轄下委員會過去長期濫開會議、濫支出席費的行為,是否一無所知?是否直至審計報告揭示有關問題方如夢初醒?相關實體是否存在監管失當的責任?
三、財政局長擔任主席的機動車輛估價委員會出現濫開會議的問題,只是因審計報告揭示而廣為人知。據葡文傳媒報導,尚有其他同類委員會仍然維持如此運作,個別委員會更曾有每天開會三十次的紀錄,機動車輛估價委員會每天八次會議的紀錄尚瞠乎其後。當局在終止前財政局長之職務的同時,會否全面檢討同類委員會的運作模式,制訂清晰規章規範其運作,以堵塞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