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創意產業是生意非玩意
雖然推動文化創意產業遠比推動博彩業來得理直氣壯,但也不要低估社會各方對政府資源投放的警惕和不滿。尤其隨着政府逐步啟動相關的產業政策,擔憂和反對的聲音亦開始冒起。
主要是擔心政府為了交出產業多元的成績表,而勉強大搞文化創意產業的“形象工程”,故建立發展文化創意產業和資源投放的社會共識,越來越重要、越來越迫切。相形之下,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成效如何,應該實事求是、循序漸進。正如國家發改委官員曾經在一個公開場合提到,對於澳門推動產業多元,有長遠目標方向但沒有迫切的時間表。
推動文化創意產業,政府的政策傾向和資源投放不可少。贊同的聲音認為,投放資源在文化創意產業上,在可見的將來不可能有很大的經濟效益。但作為一個為澳門年輕一代提供多元發展希望的長遠工程,適當和合理資源的投放仍然值得。
然而,既然牽涉到公共資源的運用,則任何人都可以關注,亦有權反對。來自商界、甚至文化界的質疑聲音主要在於,看不到目前存在於澳門的文化創意活動有市場化的成熟度,包括文化創意者主動和積極向市場靠攏,以及市場確實存在對文化創意產品和服務的需求。正因為澳門現有的文化創意距離產業很遠,如果以產業化的規格來要求公共資源的投放,難免讓人擔心浪費公共資源、分薄發展資源。
顯然,所謂建立社會共識,關鍵就在於如何說服社會大衆,投放資源在文化創意產業領域是有未來的,而不是一個有出無入的“黑洞”。正如投資者向銀行申請貸款,亦應該有完整和誘人的計劃,甚至足夠的風險評估。文化創意產業要爭取公共資源投放,同樣要有可說服社會大衆的發展規劃,因為政府和銀行一樣,都要為替人代管的錢負責。
為此,文化界人士提出的從建立制度着手、從教育着手,符合澳門的現實情況。前者是為了規範政府行為,而後者,包括教育未來一代和感化普羅大衆,既培養人才也培育市場。很多人以台灣為亞洲文化創意產業的成功典範,看到台灣人對文化創意產業的熱衷和政府的支援,看不到台灣相對成熟的文化創意消費市場。這個市場除了靠長期培育,就是整個社會文化素質較高。
如果台灣擁有跟澳門一樣的消費市場,就不會是今天的光景。故此,除非台灣開賭,否則澳門也不必視台灣為競爭對手。
春 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