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明金就回鄉證編號質詢
【特訊】立法議員陳明金表示,《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俗稱「回鄉證」,是中國籍港澳居民來往內地使用的重要證件,由廣東省公安廳簽發,有效期分為三年及十年。一旦證件到期、遺失、或損毀等都需換領新證,然而,按照廣東省公安廳的有關規定,「回鄉證」編號的最後兩位數會隨著換領的次數發生變更,初次辦理的時候,「回鄉證」編號的末兩位數字為「00」,第一次換領變更為「0一」,第二次換領變更為「0二」,如此類推。也就是說,澳門居民的「回鄉證」編號並不是唯一的,同一個人,可能會使用多個不同號碼的「回鄉證」。如此,對需在內地辦理銀行業務、買賣樓宇、更換工商執照或駕駛執照、繼承遺產等手續的澳門居民,造成極大的不便。
有不少居民反映,由於新換領的「回鄉證」尾號不同,他們在內地辦理相關業務時遇到諸多麻煩,在廣東省境內,新舊證一齊出示,往往也不管用,許多不同的部門各有各的說法,到了廣東以外的內地其它地方,問題更嚴重,要辦理業務,必須出示公證部門的公證書,公證兩個或以上不同號碼的「回鄉證」同屬一人,而且往往一份公證書只能有一個用途,辦理不同的手續又分別需要相應類別的公證書。
同樣的問題也發生在《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即「台胞證」)上,但通過有關方面的協調,問題得到了解決,台灣居民的「台胞證」得以「一人一號,終身擁有」,免卻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最近,香港工聯會也將其作為一個重大的民生問題提出,而作為澳門政府,對此項關乎絕大多數澳門居民權益的民生問題,是否也已預知?
為此,他提出如下質詢:
一、有關當局有無注意到由於「回鄉證」編號變更對在內地投資置業的澳門居民已經或可能產生的諸多不便?
二、現時,粵澳合作不斷加強,特區政府可否通過「粵澳聯席會議」等適當的途徑反映澳門居民的此項訴求,並積極促成解決,使澳門居民的「回鄉證」編號最終可以「一人一號,終身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