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俊榮介紹設立新聞發言人制度目的 全面增強特府發佈訊息功能
【專訪】身兼政府發言人的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譚俊榮表示,設立政府發言人不是一般意義上的「人」或個體,而是一項整體性的機制,全面增強特區政府的訊息發佈功能。
譚俊榮聯同新聞局局長兼助理新聞發言人陳致平、行政長官辦公室顧問林曉白、法律顧問簡博文及新聞局副局長何慧卿昨日下午在政府總部介紹新聞發言人制度及辦公室相關安排。
譚俊榮表示,行政長官崔世安在上任後就立即著手推動政府新聞發言人制度的建立,希望通過加強政府新聞訊息的制度化發佈,推動政務公開,提高施政透明度,令社會公眾對政府的施政加強認識,更好地實現本澳市民對於公共事務的參與。
他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日前制定了行政法規,通過修改及核准《行政長官辦公室及司長辦公室通則》,在行政長官辦公室增設「政府發言人」一職,並於本月二十二日公佈的第四一/二0一0號行政長官批示中,設立直接隸屬行政長官的「政府發言人辦公室」,其職責是訂定政府的資訊策略,並統籌及協調其執行情況;以統一、有效和綜合的方式確保政府的溝通的一致性;針對政府的政策、措施和工作,促進政府、傳媒和市民之間的關係。而行政長官已經委任他本人譚俊榮為政府發言人,新聞局局長陳致平為助理發言人,兩人均以兼任方式從事發言人工作。政府發言人辦公室,將致力推動特區政府新聞發言人制度的建立及實施,所有公共部門和實體都必須與發言人辦公室合作,並向發言人辦公室提供各項資料及技術協助。
他又表示,設立政府發言人不是一般意義上的「人」或個體,而是一項整體性的機制,將通過政府發言人辦公室的統籌、協調和推動,全面增強特區政府的訊息發佈功能。政府的新聞發言人制度的實施,目的是進一步加強特區政府與傳媒及廣大市民之間的聯繫、溝通,方便傳媒就社會大眾所關心的公共事務及熱點議題作出採訪和報道,務求在特區政府的各個層面,都可以為傳媒的朋友們及時、準確、全面地提供資訊的服務。
譚俊榮表示特區政府的新聞發言人制度,在運作上分成三個層次。政府發言人辦公室直接隸屬行政長官,政府發言人除了負責訂定特區政府資訊的傳播策略,統籌、協調及推動各施政範疇的信息發佈,還可以代表特區政府舉行新聞發佈會和接受採訪。第二個層面是在各主要官員的範疇,包括在各司長辦公室設立新聞暨公共關係協調員,負責統籌,制定及跟進相關信息發佈和推廣計劃。第三個層面,各個局級部門設有新聞及公共關係協調員,負責與傳媒聯繫,就傳媒提出的問題盡快取得局方領導的回應;對傳媒的採訪要求作出跟進,安排合適的官員接受採訪,等等。
隨著新聞發言人制度的推出和實施,特區政府新聞局亦將作出緊密的配合,除了進一步發揮政府新聞發佈的平台作用,亦會加強協助政府各個層面做好新聞發佈,提供必要的專業支援。過去新聞局致力為本澳及外地傳媒提供的各種資訊服務、聯絡安排以及資料查詢等工作,隨著新聞發言人制度的實施,將會更有效地運作。
政府發言人辦公室將因應工作的需要,日後會適時舉行新聞發佈會,以便回應傳媒朋友的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