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法律司法培訓中心邀請主講
易先良析國際氣候談判焦點
【本報消息】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訊: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舉辦“國際環境條約的談判和執行情況講座”,邀請外交部條約法律司參贊、應對氣候變化對外辦公室主任易先良擔任主講嘉賓,向特區政府公務員講述去年十二月於丹麥首都哥本哈根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會議”的談判進展,分析焦點問題。
闡述國家減排立場
講座於上月廿六日下午三時至五時假法律改革辦公室會議廳舉行。易先良的演講圍繞氣候變化外交談判的形勢與焦點,主要有六個方面:一、從科學和政治的角度,分析氣候變化驟然變熱的原因;二、歐盟、美國及主要發展中國家的談判政策特點;三、中國在談判中的地位、角色與立場;四、氣候變化談判的焦點;五、從哥本哈根到墨西哥的談判;六、中國的氣候變化外交。
在哥本哈根會議上達成的協議,雖然維護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及其《京都議定書》確立的“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就發達國家實行強制減排和發展中國家採取自主減緩作出新安排,但參加會議的各方代表並沒有就二○一二年後的全球減排、資金技術支持等方面達成具體共識。易先良就此問題闡述了國家的立場。
氣候外交談判複雜
易先良是一位資深外交官,也是環境法方面的專家,曾作為中國代表團的首席談判代表,多次參加國際公約的談判。在是次講座上,易先良以其外交官的智慧、豐富的經驗、清晰的思路、寬廣的視野,深入分析氣候變化領域上各國間的博弈、談判形勢、相關國際法的發展,並展望下一輪談判。總括來說,氣候變化外交談判的形勢複雜多變,進展艱難。其後,易先良解答了參加者的提問。
是次講座的培訓對象為特區政府的公共行政工作人員,以具有法學士學位的人員優先。
根據澳門特區政府行政法務司司長○三年九月與外交部條約法律司達成的合作協議,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負責落實與外交部合作培訓本澳法律人員的工作計劃。自落實計劃以來,在外交部條約法律司及外交部駐澳特派員公署的全力支持和協助下,培訓中心已先後舉辦了多項國際法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