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煙法教育重於懲罰
李從正認磨擦難免倡執法部門加強聯合行動
【本報消息】立法會正在審議《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法案,坊間一直質疑,即使立了法也難執法。議員李從正認同,執法上仍有很多問題需要突破,即使其他地區執行相關法律時,都會引起不同方面的磨擦。認為訂定控煙法的主要目的不是執罰,而是逐步建立健康的無煙城市,強化禁煙、控煙的守法意識,教育高於懲罰。
議員李從正表示,環顧其他地區執行控煙法律的過程,難免產生很多磨擦,例如禁煙地點的管理者與吸煙者、非吸煙者與吸煙者、主管部門與吸煙者等,每個方面都可能產生磨擦。與澳門情況相近的香港,立法前曾考慮要求地方管理者承擔處罰性質的執行權,即在禁煙範圍內無阻止吸煙行為的發生,管理者同樣要受罰。但考慮到坊間可能出現的情緒反彈,以及考慮到教育和預防才是立法原則,最後沒有引入有關條文。
來澳旅客中煙民佔了相當比例,可以想像,在旅遊區、商店內因控煙執法產生的爭拗必然增加,執法方式將成為控煙工作成效的關鍵。建議執法部門加強聯合行動,以警力配合控煙督察巡查,提高執法效力。
李從正認為,澳門要發展為健康旅遊城市,訂立控煙法符合聯合國精神。中國作為《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的締約國,相信不久也會立法控煙,屆時中國民衆也須遵守控煙法。由此可見,立法原則教育意義遠高於懲罰意義。未來除了法律規定的執法部門外,旅遊局、出入境事務廳也應承擔一定的責任,向入境旅客宣傳守法意識,讓旅客清晰禁煙範圍和違法後果。一段時間後,澳門就能成功建立健康城市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