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長期自用而非買賣 梁金泉認為經屋須修例
【專訪】公用事業關注協會理事長梁金泉認為,具有福利性質的「經屋」必須修正法例確保長期用於自用而非提前進入市場買賣。另外,,中止「購樓移民」可調整為人才及大型項目投資者可移民。
梁金泉表示,北京的「兩會」非常重視居民的居住問題,推出一系列政策,措施限制樓價飆升的炒作。澳門作為「一國兩制」的一個特區,只是社會制度不同於內地,但政府解決居屋難問題同樣負有與內地政府相同的責任,同樣也要防止炒賣。
他強調,不能以「一國兩制」為借口而任由樓價無限上漲。
梁金泉建議從兩方面入手調控樓價。
一是公屋法例調整,確保經屋長期用於自住。他認為,現行的經屋六年後可以進入市場買賣,無形中使社會福利性質的經屋轉變為個人爭取利益的工具。許多人就抓住相關的弊端,申請經屋,得手幾年後賣出。又令成年子女再獨立申請,希望還可以再牟利。因此,可以修訂調整現行法例,例如經屋要二十年後才可以售賣,售賣時還需要繳交增值稅,等等。
另一是普通購樓只可以居留而非移民。他表示,中止數年的「購樓移民」政策應可以修訂為人才及大型項目投資者移民政策,具體可以由民間討論再確定相關的條件。人才可以是澳門缺少的高端人才或各行業的尖端人才。「投資」,則至少要能提供幾千人就業,投資者才可以移民至澳門。單純的「購樓移民」不應再實施了,但可以「購樓居留」,即不可享用澳門社會福利,不發予澳門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