僭建影響鄰廈結構 苦主投訴有令不行
何潤生促提高清拆令執行成效
【本報消息】立法議員何潤生就樓宇僭建物和非法工程問題提出書面質詢,指有居民長期受相鄰大廈的僭建物影響單位甚至整座大廈結構,居民多次向有關部門投訴,但一直沒有執行清拆令,嚴重影響生活安全,顯然未有落實執法,詢問政府原因為何,以及如何提高執行成效。
何潤生指出,政府去年底推出修訂《都市建築總章程》行政篇諮詢文本,其中提出了會進一步加強對非法工程和樓宇僭建物的監管和處罰。事實上,現行法例已有明確的罰則和處理方法,但在居民眼中,有關當局的執法力度和方式根本不具阻嚇作用,甚至令人懷疑在處理樓宇僭建物和非法工程問題上,是否存在“不規則”行為,個別違法人士竟無視當局發出的勒遷和清拆令,除使特區政府的管治威信受到影響,亦令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受到重大威脅。
近日有居民反映,某大廈頂樓單位自○六年開始受相鄰大廈天台的僭建物影響,令該單位牆壁嚴重滲水,牆身發霉並出現多條裂縫,孳生白蟻,嚴重影響該單位和整座大廈結構。單位業主多次向有關部門投訴,當局亦曾對相鄰大廈天台僭建物發出勒遷及清拆令,但當局一直沒有執行。業主十分氣憤,曾分別致函運輸工務司司長和行政長官,要求協助跟進,但至今該僭建物仍然未被拆卸,最終因單位結構安全受嚴重影響而被迫搬離住所,有家歸不得。
例子反映,除了現行法例未能配合社會發展應作修訂外,特區政府未能切實依法行事,使自身發出的勒遷和清拆令形同虛設。為此,他質詢當局上述例子有否存在行政失當情況?哪一部門要為遲遲未有執行該勒遷和清拆令負責?會否在日後修訂《都市建築總章程》時,清楚列明如何處理和跟進上述問題,提高執法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