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國昌質詢醫療事故法下文
【本報消息】立法議員吳國昌提出書面質詢,政府曾高調籌備制訂醫療事故法,以建立較嚴謹的醫療事故調查機制和補償制度,但多年來祇聞樓梯響,至今仍未有成果。他質詢當局會否再推動制訂醫療事故法,以及建立非過失醫療事故補償制度。
吳國昌在質詢中指出,近四年醫療活動申訴中心共立案處理三十五宗醫療事故,其中四宗由當事人提請法院審理,其餘私下協調了斷。個別個案由私營醫療機構賠款,但公立醫療機構並無賠款權限。
事實上,過去特區政府曾高調籌備制訂醫療事故法,試圖建立較嚴謹的調查機制和建立非過失醫療事故補償制度。可是直到現在,在沒有嚴謹的醫療事故法律規範下,由行政法規設立的醫療活動申訴中心近期亦成為醫療事故受害者的投訴對象。
為此,他質詢當局會否再推動制訂醫療事故法?政府會否計算建立非過失醫療事故補償制度的成本,以探討其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