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富懸殊 兩成人擁七成社會財富
【本報消息】近年本澳經濟發展迅速,居民收入中位數持續增長,惟基層收入、財富增長能力低,令貧富懸殊問題突出。社會人士指出,粗略估計,本澳約兩成居民擁有約七成社會財富,政府應要加大力度扶助基層,同時營造更公平的社會環境。
根據《澳門公共房屋政策研究》報告指出,八、九十年代,由於澳門每年均有大量單位落成,超過一半的住宅單位買賣以新樓為主,舊樓所佔比重較少。二○○○年後,由於新樓落成量低,舊樓佔住宅單位買賣近七成,其餘三成為新樓買賣。
超半數家庭收入供樓
在一九九八至二 ○○一年間,新樓平均售價高於舊樓約三至八成;期後,新樓平均售價與舊樓的差距越來越大,○七至○九年新樓平均售價達四百萬,差不多是舊樓的四倍。○六年以後,舊樓售價升幅明顯加快,○九年首十一個月舊樓平均售價約一百○七萬。
值得關注的是,○九年家庭工作收入中位數約一萬六千元,若要購買七十平方米的二房一廳住宅單位,售價約一百卅三萬。假設九成按揭、二十年還款年期及按揭利率百分之四,意味着家庭每月需供款七千二百五十三元,佔家庭收入約四成五,遠高於澳門家庭以往供款買樓的習慣。
社會人士指出,樓價持續高企,對不少打工仔而言,家庭收入半數以上用於供樓。供樓後,等同成為“屋奴”,加上物價高企、醫療費用昂貴,居民生活壓力越趨沉重。縱使現時月入逾萬的打工仔,置業亦非易事,供樓負擔同樣很大。
再者,現時仍有兩、三成的居民,平均收入祇略高於最低維生指數,政府需多加關注。去年中統計局公佈住戶收支調查顯示,代表貧富懸殊的堅尼系數由五年前的 0.44降低0.38(1為最大值),降低0.06。扣除政府福利轉移,堅尼系數為0.4。
應確保基層居民生活
單從數字看,貧富懸殊似有改善,但統計局收集的調查,主要依據居民收入判斷,不少居民在申報薪酬時不會報“實數”,故可以想像實際貧富懸殊問題更嚴重。
政府應從居民財產佔社會總體財富(連同所有資產)比例計算,倘一成居民擁有社會八至九成財富,貧富懸殊已很嚴重。現時粗略估計,本澳兩成居民擁有社會近七成財富,情況值得關注。尤其過去數年數貧富差距擴大的增速,等同過去十至二十年的速度。
面對社會總體財富差距懸殊,政府更應確保基層居民生活。面對置業難,應要加大力度解決居住問題。另外,政府亦應盡力營造社會公平環境,如就業等方面應採用開放競爭機制,減少不公平現象。畢竟與其解決財富第二次分配問題,倒不如在第一次財富分配時更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