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倡開放諮詢席位於民
陳麗敏認同將公開諮詢規範化制度化
行政法務施政範疇提出推進公衆諮詢制度化,強化諮詢組織的功能及成效,建立更加暢順的溝通機制。有議員建議建立一套適用於不同政府部門的公衆諮詢制度,以及建立機制開放部分諮詢組織席位予社會大衆,更好地吸納社會意見,宣傳政府的施政理念、決策動機和時間安排。
制度化助科學決策
議員崔世平指出,因應個別的項目、法例以及重大政策方針,政府不同部門均會組織一些諮詢工作,形式、程序、途徑、目標、方向各有不同。諮詢的過程開放,有政策的諮詢,有措施的諮詢,有條文的諮詢,各部門做法不同,諮詢後的公佈方式各有不同。諮詢形式結果各有不同,影響公衆對諮詢的熱誠和信心,認為政府應該建立一套適用於不同政府部門的公衆諮詢制度,將應事而行的諮詢亦包含其中,加以制度化,對政府科學決策更有幫助。
規範機制廣納民意
議員蕭志偉指出,科學決策影響社會資源分配的公平合理。科學決策與諮詢機制息息相關。公共政策的制訂是一個系統性工程,要整體規劃,前期準備和公開諮詢,回饋意見,解釋和決策,出台後適時評估和總結。充分的社會諮詢影響科學決策,科學決策決定對政策是否能有效執行,他認為各政府部門經過一段長時間吸收經驗後,明白哪些諮詢方式更為有效,是成熟的時機引入規範的諮詢機制,規範政府不同部門的諮詢規範化,甚至思考是行政層面的諮詢規範化還是法制化,長遠而言希望吸收經驗後,將諮詢機制法制化。同時,除了委任方式外建議政府研究設立機制,開放部分席位讓社會大衆有機會進入諮詢組織,除可以更好地吸納社會意見,亦可藉着公衆參與,向社會解釋、宣傳政府的施政理念、決策動機和時間安排。
完善社區諮詢網絡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認同有必要將公開諮詢規範化和制度化,行政法務施政範疇提出完善社區諮詢體系網絡,增強與居民的良性互動溝通,推進公衆諮詢制度化,強化諮詢組織的功能及成效,建立更加暢順的溝通機制,推動市民,民間團體及學術研究機構積極提出意見和建議。同時,加強“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社區座談會”及“民政總署公開例會”的功能,強化政府與公衆溝通的橋樑作用,主動走入社群及定期深入社區,就居民關心的議題展開推介或討論,聆聽不同階層的意見及了解其所需。
本報記者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