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已啟動 預期二0一二年完成 清理及適應化七百多項法律法令
【專訪】特區政府會用三年時間,對回歸後仍生效的約七百六十項原法律令進行清理及適應化,包括對其條文的有效性、中文文本的準確性等進行研究及分析,清楚釐定本澳法律體系的組成內容。行政法務司長陳麗敏昨在立法會表示,對原有法津法令的適應化,會按照《基本法》和《回歸法》的規定進行,相關清理工作已經啟動。
今年的行政法務司範疇施政方針中,訂定了這項為期三年的原法律法令清理與適應化的工作計劃,按其日程即預期在二0一二年底完成。
在昨日立法會繼續辯論行政法務司範疇施政方針的大會上,陳麗敏表示,有相當的原有法律法令在回歸後是繼續適用,包括五大法典,對此一定要進行清理和適應化。而相關工作已經啟動,法務局就此做了大量前期工作,政府亦邀請了一些專家組成小組專責於清理和適應化的工作。
她表示,就這項原有法律法令清理及適應化的工作,亦訂定了清晰時間表,用三年時間完成。然而,陳麗敏強調,相關工作不會一步到位,而是採取分階段方式逐步逐批進行,在適當時間先落實部分的適應化,有可能需要交由立法會審議。
商界間選議員鄭志強要求政府說明,為何在澳門特區成立十週年後才提出處理原有法律適應化問題,以及某些原有法律存在問題,例如中文文本表述等。
負責對原有法律法令清理及適應化工作的法務局局長張永春表示,政府提出的原有法令法律清理和適應化,主要是涉及由一九七六年至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日所頒佈的且在特區成立後繼續實施的法令法律,估計約七百六十項,而未能符合現在社會發展的多是這批法令法律。
他又指出,透過清理工作,首先是弄清現有法律的「家底」。
張永春表示,清理工作會逐一檢視其生效狀況,包括全面清除一些已默狀示廢止,制度已不存在的法令法律。然後,對於現在仍生效法律進行適應化,當中,不只是對於一些原法不夠準確的中譯本進行完善,更要配合現在發展和實際情況進行重新修訂。另外於本澳主要法律如五大法典,亦將會完善中譯本。
另一方面,議員繼續關注法律滯後問題,直選議員李從正表示,本澳法律滯後、法改緩慢與法律中文化進程緩慢不無關係。
他並指出,回歸後,中文和葡文都為官方語言,但法律範疇中文化程度極低,法院、檢察院、律師、顧問及法律文件雖然夾雜中文,但葡文仍是主流。澳門法律原於葡國,葡文為主流無可厚非,但在華人佔絕大多數的澳門,法律語言也應該隨之改變成為主流。但是法律文本的翻譯工作滯後,即使經過翻譯後的中文法律版本,詞義難澀難懂,書不盡言,言不盡意,要在要求極為嚴謹的法律範疇工作,最終都要查閱原始條文,為此法律工作者不但要精通法律語言也要精通葡文,導致司法人員培訓極為緩慢,且各類法律培訓課程也變相偏重了法律中葡雙語的原則,如司法培訓中心對司法人才的準入偏重於考核中葡雙語的能力而非法律質素,其實在現時司法機關裡面,亦存有很多定期委任的葡萄牙司法人員,他們並不懂中文,在實際工作中要靠一些由中葡翻譯人員組成的輔助隊伍從旁協助。可見,語言並不是從事法律工作的主要限制因素,所以不必要在現行的司法官準入考試中將中葡雙語的能力視為首要考核因素,而且對葡語的要求特別高,是否合理嗎,難道是負責推行司法人員培訓的官員對中文不太認識所致。適當放寬中葡雙語的考試程度,可吸引更多具高素質的法律人才入行。政府應理清法律人才培養與翻譯人才培養雙線並行的原則,在加大法律人才培養的同時大力培養中葡雙語的翻譯人才,為本地司法人才組織一支強而有力的中葡雙語翻譯人員的輔助隊伍,以保持澳門政治體制下中葡雙語的並行發展。當然,前提是法律條文的高度中文化,這當屬法律改革之首列。
此外,官委議員劉永誠亦關注法律人才的培養,認為政府可合理利用「公共行政人員人力資源庫」的資訊,有針對性地配合澳門未來法律工作所需。至於直選議員吳國昌再質疑政府的零七至零九年改革路線圖的成效,現又提中央統籌,他形容應證了柏金遜定律,他追問未能做到的誰負責,不要卸膊。
陳麗敏則強調,特區政府提出加強法改中央統籌,是建基於零七至零九年公共行政改革路線圖的成功經驗。她認為,路線圖效果良好,質素亦獲得肯定。陳麗敏指出,路線圖是整個特區政府的工作,並非僅是行政法務司工作。她以路線圖完成的數據證明中央統籌及各部門合作的法改能力,如路線圖提出三十四項行政改革完成了三十三項,法律改革亦完成了三十八項中的廿五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