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施政報告收集會員意見 公職協會提出九點建議
【特訊】公職人員協會按照章程規定於本月十一日下午六時召開會員大會,由會員大會主席姍桃絲主持會議。
會議上會員一致通過了二00八年報告及帳目外,在議程其他事項方面,則由出席大會的會員向理事會主席、立法會議員高天賜反映所關注的問題,並要求就其關注的問題在本年三月十六日向行政長官及司級官員反映和遞交。
所提出及遞交的訴求及建議如下:
一、勞務合同制度員工並未受勞動關係法或澳門公職法律制度所保障,因此,造成不公平現象;
二、由於租金及樓宇價格高企,使員工在租賃房屋或自置居所方面有困難。因此,會員建議政府應按照澳葡政府年代(特區政府成立前),恢復政府房屋對外公開讓有需要者申請,分配予經濟有困難的公務員;
三、新《公務人員職程》制度修改於二00九年八月公佈,該制度只惠及小部分公務員,受惠員工只涉及新入職員工及職程達到巴頂員工,但卻忘記了大部分多年為行政當局服務的人員。此外,面對生活費不斷提高,包括食品和租金價格的上漲,較低工資之工人面臨許多的經濟困難,因此,建議特區政府檢討薪俸點(工資),由每點五十九元至少增至每點六十二元;
四、每月和每年的超時工作限時分別為五十二小時和三百小時的規定,為公職人員造成了不公平的局面,特別是司機和其他經常在辦公時間外、週末及假日要為上司出席官方活動時(及有關部門)提供服務的員工。通常從每年六月開始,有關司機所完成的加班工時經已超過年度限額三百小時,這種情況與私人企業員工按勞動關係法所支付的加班費比較是絕對不公平;
五、此外,民政總署內部規章迄今,還沒有更改,對於員工職級、薪酬和福利方面仍然處於不公平的現象。另一個事實,民政總署內部規章並沒有按公共行政的新職程制度而對合約員工作出相關調整,令會員抱怨在公共行政當局內受到不平等對待;
六、於二00九年七月一日後及於公務人員《新職程制度》頒布(二00九年八月)前的退休人員並未受惠於職程調整。前行政長官在二00七年十一月立法會上回答議員高天賜時承諾,所有公務人員在《新職程制度》公佈後有權追溯。據悉保安部隊及領導主管們,其於二00七年七月一日後退休仍有幸地可獲追溯。會員認為在法律面前應人人平等,此等情況實與行政程序法典規定背道而馳;
七、出席的會員指出在正常辦公時間工作的員工受到不平等對待,因不少員工在沒有休息日補償下,被強制於法定假期日工作。澳門特區政府應透過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對在假日工作後而未獲休息的員工的情況作出處理;
八、家庭津貼和房屋津貼,年資獎金和其他福利在過去十年從沒調整,澳門公職人員協會於二00九年一月將聽取會員意見後,對於福利方面的幾點訴求,已遞交予澳門特區政府(副本交予澳門行政暨公職局):
- 家庭津貼(尊親屬及配偶),更改為澳門幣五百元;
- 家庭津貼(卑親屬),更改為澳門幣六百元;
- 房屋津貼(修改為生活津貼),更改為澳門幣三千元及其他;
會員們還建議理事會主席高天賜在行政長官發表施政報告前,就調整津貼及其他福利方面向行政長官遞交新的建議書;
九、會員亦要求向澳門特區政府反映關於澳門企業的非法勞工欠監督的情況,嚴重的是在一家公司先僱用一批勞動工人後,將其分銷予其他企業。當中顯示出有關當局缺乏監督公共服務的責任;
會員大會會議於晚上八時結束,出席會員承諾,日後他們將繼續向高天賜議員提出更多的意見,以便能將有關意見在發表施政報告前向行政長官及各範疇司長遞交,同時會員亦要求公職人員協會多接觸其他成員以收取更多、更廣泛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