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論設財政儲備制度
倡盡快尋求專業意見訂適澳制度原則
【本報消息】理工學院公共行政課程副教授陳卓華表示,每個國家均會因應自身情況訂定財政儲備制度的原則,以鄰近地區為例,財政儲備的比例多與國民生產總值(GDP)、政府經常性開支等數據掛鈎。澳門近年經濟向好、政府盈餘豐厚,有必要盡快尋求專業意見,訂定適合澳門環境的財政儲備制度和原則。
陳卓華表示,行政長官崔世安在施政報告中提出會將財政儲備的建議,以法律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這是向前邁進一步的良好表現,關鍵在於如何訂定合適自身經濟情況的原則和標準。
根據香港的原則,規定每年儲備金額等同於每年港元貨幣供應的百分之一百,再另加九至十五個月的政府開支;但這種原則,忽略了政府開支是一個很大變數——即是今年的儲備多了,就將下一年的財政開支擴大,變相政府可“大洗”,間接干預自由市場。
至於財政儲備的用途,根據新加坡的做法,會將資源投放於一籃子的外匯或投資市場,一旦當地貨幣在國際市場上出現較大波動,其他外匯亦可起平衡作用。
值得關注的是,澳門主要收入來源是博彩收益,博彩收益對外的依賴性較強,所以澳門制訂財政儲備制度時,必先確定比例原則和動用原則,透徹考慮政府的經常性開支和GDP水平,參考亞洲鄰近地區的制度和自由經濟體系數據,聽取國際專家的意見,尋求適合澳門實際情況和市場狀況的模式,強化公共財政資源的管理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