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泊車咪錶經營昨開標
保留現有分兩區管理 分收到五及六份標書
【本報消息】交通事務局昨對“本澳公共道路收費泊車位的設立與經營服務”進行公開開標,收費泊車位保留現有的分兩區管理,兩區分別收到五份和六份標書。該局強調,現行公共街道咪錶泊車收費,不會因是次開標而調整,未來任何泊車收費的改變和調整,須建基於將來交通運輸政策的需要。
泊位分兩區設立經營
公共道路收費泊車位的設立與經營服務合同將於本月三十日到期。
本澳的公共道路收費泊車位現時分作兩區設立及經營,第一區包括澳門半島的花地瑪堂區、氹仔及路環島所組成之區域;第二區則包括澳門半島的風順堂區、大堂區、望德堂區及花王堂區。
有關的公開競投昨日分別於交通事務局開標,其中第一區公共道路收費泊車位共收到五份投標書,一家公司被接納,其餘四家公司被有條件接納,須於今日下午一時前補交文件,有關公司就三個收費標段所提出的回報率,分別介乎百分之四十八至六十三、百分之六十三至八十九及百分之七十八至九十五。
第二區公共道路收費泊車位則收到六份投標書,其中兩家公司被接納,四家公司被有條件接納,須於今日下午五時半前補交文件,有關公司就三個收費標段所提出的回報率,分別介乎於百分之五十八至八十五、百分之六十六至九十三及百分之八十至九十七。
收費電單車泊位納入
與現行的經營服務合同比較,是次公開競投把公共街道收費電單車泊位的設立和經營納入招標範圍,由於涉及電單車泊位收費系統及配套泊車架的供應和管理投資,故在“提供服務年期” 方面由過往的五年增至六年。至於評標標準及比重,分別為“所建議的回報金的百分比(佔百分之五十)”、採用設備的技術特性(技術的先進性及對澳門情況的適用性,佔百分之二十)、經營及管理收費泊車位的計劃書(佔百分之十五)、類似服務經驗(佔百分之十五)。
回報金比率分三標段
根據招標內容規定“所建議的回報金的百分比”分為三個標段,第一標段:當輕型汽車泊車收費每小時一元至三元,及電單車為每小時一元時。第二標段:當輕型汽車泊車收費為每小時三元以上至七元,及電單車每小時一元至二元時。第三標段,當輕型汽車泊位每小時為七元以上至十五元,電單車每小時為二元至五元時。
收費不會因競投調整
交通事務局交通管理廳運輸管理處處長羅誠智強調,現行公共街道咪錶泊車收費,不會因是次招標競投而調整,有關分標段設置回報金的百分比,主要是為配合將來整體交通規劃需要。未來任何泊車收費的改變和調整,須建基於將來交通運輸政策的需要。據悉,至二○○九年底,澳門半島和離島輕型汽車收費泊位有一萬○二百多個,電單車街邊免費泊車位三萬八千個,電單車收費泊車位一百一十一個。多年公共道路汽車收費泊車位的實踐情況和社會反應,感覺到社會開始逐步意識到單推出免費泊車位不是解決泊車問題唯一的方法,應引入控制和管理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