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撰文指明文十八歲成年
曹其真:調升賭場准入齡違法律原則
【本報消息】前立法會主席曹其真就政府有意將准入娛樂場及任職人士年齡下限調升至廿一歲,在其“博客”撰文。她自言對成年年齡沒有固定意見,但認為在法律明文規定十八歲為法定成年年齡的情況下,只調升個別行業的准入年齡,有違澳門現有法律制度的原則和法治精神。
她亦聯想到政府去年提出下調刑事歸責年齡至十四歲的原則和邏輯,反映政府的施政團隊似沒有一致理念,政策制訂矛盾。
違反公平就業原則
曹其真日前在網絡空間“曹其真記事簿”中撰文《廿一歲和十八歲》,談及她對政府計劃將准入娛樂場及任職人士年齡下限調升至廿一歲的意見。
根據澳門法律規定,年滿十八歲的澳門居民依法擁有各種權利,如選舉權、結婚、從商、擁有財產、擔任公職、擁有武器等。從中可看出法律確認凡年滿十八歲的澳門居民心智成熟,每個成年的居民在法律前一律平等,享受同等的權利,也負有同等的義務。
曹其真個人對青年成年的年齡訂在廿一歲或十八歲沒有固定意見,但就認為既然本澳在法律上明文規定十八歲為法定成年年齡,政府個別調升娛樂場任職人士年齡的做法,就令她難以接受。她指政府將進入賭場工作和賭博年齡下限調升至廿一歲,表面上保護了未滿廿一歲的青少年,但實際上卻存在違反澳門現有法律制度的原則和精神、違反公平就業原則等問題。
她解釋,雖然政府出發點是出於善意,希望青年在完成大學學業前不入賭場任職,但是本澳十五年義務教育至高中,若高中畢業甚至沒有高中畢業的年滿十八歲青年想找工作,目前提供就業機會較多,且薪俸相對較高的就是賭場職位,政府有關規定將令青年就業時“看得見(職位),但是進不去”,出現不合理現象。
“勞工法”亦明確規定年滿十八歲的澳門居民享有平等的機會,但另一方面政府禁止十八歲到廿一歲的澳門居民在澳門最重要的行業中任職,從公平原則的角度看,有關規定是對十八至廿一歲青年人的歧視。
與降齡歸責相矛盾
她還認為,如果賭場禁止未滿廿一歲人士進入,那麼將來負責監管博彩業的政府部門或澳門司法和治安警察部門的入職條件亦必須修改,否則政府無法執法。
法律亦明文規定凡年滿十八歲的成年人都可自由出入禁止未成年人出入的各種場所,如桑拿浴室和按摩室、有職業舞女的夜總會、俱樂部等,曹其真質疑何以只禁止青年進入賭場。如果政府認為賭博會迷惑心智及不健康,則應全面禁止澳門人進入賭場,又或全面修改澳門法律將成年的年齡從十八歲提高到廿一歲。
曹其真認為政府制訂任何政策,都不能、也不應該背離本地法律原則和社會現實。政府曾於上屆立法會提交降低歸責年齡的法案,法案中規定將犯了三項嚴重罪行的少年刑事歸責年齡由十六歲降低至十四歲,政府官員當時指降低歸責年齡原因是認為十四歲的少年心智已成熟,因此必須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任。然而,曹其真不明白政府在事隔不到一年間,卻有意制定一個在原則上和邏輯上完全相反的調升准入賭場年齡下限政策。
她認為政府高層的施政團隊沒有一致理念,“各師各法”,制訂相互矛盾的政策,令社會迷失方向無所適從。期望特區政府日後能仔細研究,使政府在各不同領域的政策上不自相矛盾,令澳門能真正成為法治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