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明金書質法改計劃
【本報消息】議員陳明金指澳門不少廣泛影響社會的法律、法規是將回歸前的法律修修補補而來,基本原則仍是“老一套”,令法律條文與社會嚴重脫節。他認為政府如無法找出問題根本,擔心政府計劃花三年時間釐清澳門法律體系組成內容亦無濟於事。
陳明金在書面質詢中指出,社會質疑澳門法律滯後,準確來說應該是澳門回歸十年後仍缺乏一套與澳門發展相適應的法律體系。有不少廣泛影響社會的法律、法規,是將回歸前的法律修修補補而來,如使用逾廿五年的《土地法》;《預算法》用的是一九八三年的法律;《稅務法》採用六十年前的前葡萄牙法律;《刑事法律制度》用的同樣是回歸前的法律。
他指出,上述法律雖然在回歸後已經過修改,但基本原則仍是“老一套”,對於經歷回歸十年重大變化的澳門來說,不少法律條文與社會已出現嚴重脫節。澳門法律查詢系統保存不少陳年舊法,部分在澳門仍具時效性,加上回歸後新制訂或修改的法律,令澳門法律體系內容錯綜複雜。
政府於今年施政方針明確利用三年時間,就回歸後仍然生效的原有法規展開適應化研究、分析和清理,以釐訂本澳法律體系組成內容。認為這反映政府經過十年仍未釐清澳門法律體系內容,如政府無法找出問題根本,擔心再花三年亦無法做好有關工作。
為此,他質詢當局如何評價過去十年的法律適應化工作?法務部門對法律體系組成內容是否已有基本框架?當局未來有何具體工作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