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倡立法會推兩院制
增下院直選議席數相等委任間選平等權力
【本報消息】有本澳學者認為,推進民主進程是政治架構的產生方式和權力分配實行具體變革,提出可根據議員產生方式於立法會實行“兩院制”:上院由委任及間選議員組成,兩者總量維持十七人,下院的直選議席則建議由十二人增至十七人,藉此增加立法會的代表性,同時防止行政權力過大。
變革促進民主進程
澳門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郝志東、政府與公共行政系碩士生王欣表示,澳門政治體制改革討論的問題主要有“雙普選”、增加立法會直選議席、社團政團化、政治體制改革“碎步走”等。認為上述問題的共通點都是在政治架構的產生方式、權力分配上,透過實質變革來促進澳門的民主進程。
郝志東和王欣在“暫時沒有可能實行‘雙普選’、政制改革步伐又太碎”的情況下,提出參考世界各地的經驗,包括內地的人大、政協形式,根據議員產生方式於立法會實行“兩院制”的構想。建議增加直選議席由原來十二人至十七人,與非直選議席人數相等,形成立法會下院;十七位委任議員及間選議員,形成立法會上院。上下兩院權力平等。
直選倡設分區選舉
提議細化間選議員組別,將原來的四個組別中的“社會服務、文化、教育、體育界”分成 “社會服務界”及“文化、教育、體育界”,並分別佔兩個及一個議席。同時建議調整“工商、金融界”議席由原有四個減少至三個;“勞工界”及“專業界”則維持各佔兩個議席。
此外,為使直選議員更具代表性,建議分區選舉,在全澳每一堂區以相等人口比例直選議員,十七個議席按聖安多尼堂、望德堂、風順堂、大堂、花地瑪堂、氹仔、路環及水域七個堂區的人口比例,得出議員分佈人數依次為四位、一位、兩位、一位、七位及兩位。其中,較大的聖安多尼堂區和花地瑪堂區可考慮分為兩至四個行政區,即每區選舉最多兩名、最少一名議員。認為所有選區都可考慮縮小,達至一區選一名議員的要求,堂區和行政區不一定要重疊。
非直選制平衡利益
他們指,立法會議席調整保留了議員的非直選制度,有助平衡和照顧澳門社會各界,包括土生葡人的利益,也符合基本法框架的要求;增加直選議席可使澳門民主化步伐向前邁進,令立法會職能更能代表廣泛、普遍的利益。不過,此時立法會的提案權應與行政長官平等。
改革設計改動未如“雙普選”主張普選立法會,只是在擴大民主的基礎上作調整,因此與基本法的立法精神一致。然而,立法會改革面臨的挑戰在於有不少人對深化民主有顧慮,如兩院制結構會使立法過程過份複雜,增加立法成本;澳人無能力在選擇中作獨立分析、理性判斷等。
認為立法經兩院審查可確保法案得到充分審議,減輕第一院負擔,第二院亦可牽制第一院權力;兩院制議會可更有效牽制行政部門權力,擴大代表性基礎,好處多於所增加的成本。增加直選議席可讓澳人有更多參政機會,是個讓澳人提高公民意識、增加社會責任感的方法。儘管澳門行政改革在思想上、習慣上還有阻力,但只要突破體制上的改革,澳門才是名副其實的“一國兩制”模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