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瑞權籲完善公職評核制
要求當局提供公務員各項評核結果數據
【本報消息】立法議員麥瑞權指現時公務人員工作表現評核制度,已成為政府績效管理的必要環節和手段,但有關措施需要作進一步完善,他以書面質詢要求當局提供各項評核結果數據。
麥瑞權指公職人員表現評核制度的正確和有效施行,對提高特區政府公務人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及提升服務品質,同時對促進政府公共部門人力資源科學化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現實意義。但表示,根據公務人員反映,現行《公共行政工作人員的工作表現評核一般制度》並未有系統地監督和確切有效的制約,使得在實際施行工作表現評核時,不同程度上出現各種誤差及有改善之處,最終導致評核制度仍然沒有實現從績效測量向績效管理轉型,需要在實踐中進一步完善。
麥瑞權對現行評核提出書面質詢,要求當局提供自《公共行政工作人員的工作表現評核一般制度》實施以來,每年取得各項評核的人數及所佔比例是否合理性?由局級、廳級以至處級等主管人員所評核人員數字,以至獲得“優異”評核人數比率等。他同時要求提供每年評核的一系列數據,包括因公職人員不滿意評核結果而要求評核委員會介入覆核的個案數字,以至最終進行司法上訴的個案,及每年作“自我評核”時,其結果與上司評核結果相脗合的比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