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滋擾可致失眠精神衰弱
低頻噪音應立法規管
你知道低頻噪音的破壞力嗎?長期接觸對人體又有多大傷害?低頻噪音泛指頻率為200赫茲(Hz)以下,約低於50分貝(dB)的聲響,如娛樂場所、食店、商舖的冷氣機或抽風機等,可透過空氣震動或地表、建築物的傳導,長距離穿牆透壁入戶。專家指出,這種噪音具持續性,長期滋擾會令人增加壓迫感,致睡眠及情緒受困、頭痛、耳鳴、噁心,甚至精神衰弱。
居於祐新大廈的吳女士,飽受五年“重低音”滋擾致無法入睡、呼吸困難、記億力衰退,身體日漸變差,更會時刻擔憂周遭物件震動。“日日係咁震,加裝雙重玻璃、隔音板連同發泡膠三重防護都冇用!每次聽到類似聲響就呼吸困難……”吳女士哽咽道。
她居住大廈對開的遊戲機中心○四年開業,因裝有六部大型抽氣扇,發出的噪音令她無法入眠,遂向有關部門投訴。經當局測音多次並發現超標後,對方雖已加裝隔音板,但卻是另一個噩夢的開始。平日不間斷發出 “嗡嗡”的低頻震動聲,晚上更明顯,當局雖多次測量卻合乎標準。
吳女士無奈道:“放工唔想返屋企,搬家又冇能力!”○五年飽受“重低音”困擾至今,對聲響變得非常敏感,經常無法入睡;加上記憶力大減、呼吸不暢順、長期精神緊張,致使求醫不斷。
類似個案還有聯薪花園第三座附近工業大廈冰廠、麗華新村的冷卻水塔。李女士稱,冷卻水塔廿四小時運作,每逢夜闌人靜,“嗡嗡”聲就越明顯,苦了周邊住戶,難以入睡。
街總北區辦事處過去接獲不少相關投訴,吳女士、李女士的個案祇屬冰山一角。辦事處副主任周宜心稱,部分個案已拖延數年,唯本澳噪音法僅規範高音限值,低頻噪音卻未有定義。有關人員以現行聲響標準測量,資源錯配,或屬協調性質,事主求助無門。不少國家及地區已陸續正視低頻噪音,台灣已於○五年七月正式管制,德國、波蘭、丹麥、日本等地亦有管制低頻噪音的建議值。本澳商業活動頻繁,當局須關注今後的商業及輕軌施工會否帶來低頻噪音問題。
她促請當局正視低頻噪音問題,按實況引入相關測量方法、研究將低頻噪音納入噪音法諮詢文本中,並盡快組織專家及業界研究,按先後緩急訂下短、中、長期解決計劃。
本報記者 吳保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