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強調安全供氣第一考慮
與天然氣田供應商及澳電使用需要“磨合期”
【本報消息】就立法議員關翠杏日前質疑天然氣專營公司——中天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於過去兩年未能完全履行專營合約規定一事,該公司昨舉行記者招待會澄清。執行董事唐錫根指出,該公司○ 八年開始向澳門電力供應天然氣,去年因山火颱風(共六天)、澳電機組故障維修及檢修(共七十一天),致使○九年全年供氣量最終被逼降至9,316萬立方米,低於專營合約規定的1.8億立方米。過去兩年該公司循序漸進供氣,由於考慮到澳門是第一次採用高壓的供氣系統和城市人口密度高的關係,“安全供氣”是該公司的第一考慮,因此與上游天然氣田供應商及下游澳門電力的使用,都需要有“磨合期”。
釋未供應足夠天然氣
記者招待會昨日下午三時在光輝商業大廈十九樓舉行。唐錫根指出,中天能源自○八年開始向澳門電力供應天然氣至今兩年,供氣量分別為8,231萬立方米及 9,316萬立方米。按照政府與中天能源簽署的專營合約規定,中天能源應每年向澳門供應不少於1.8億立方米,但因考慮到澳門是第一次採用高壓供氣系統和城市人口密度高,安全供氣是該公司的“第一考慮”。
與此同時,上游供應方天然氣田的生產量增加,和下游澳門電力的使用,大家都需要有“磨合期”。例如,上游供應方和下游用戶的定期維修安排日期,因颱風關係所引致氣田的生產短暫停氣等問題,都要經過一段長時間的運作,才能取得共識和經驗。
就立法議員關翠杏質疑中天能源未能完全履行專營合約規定向澳供應足夠天然氣,唐錫根指出,該公司去年的供氣計劃是1.3億立方米,澳門電力要求的供應量是1.5億立方米,但最終因電力公司去年因計劃檢修五次共五十天,以及故障停機三次共廿一天的關係;亦包括因橫琴山火及三次強颱風關係所引致的共六天停氣,故全年的供氣量最終被迫降至9,316萬立方米。
頭兩年循序漸進供氣
唐錫根指出,隨着各方協調不斷加深,今年公司認為是適當的時機加大供氣量至1.8億立方米,並已於今年三月底致函政府,目前正等待政府的回覆。由於須控制上游的開發成本及避免開採後的天然氣沒有充分利用而被浪費,按照國際慣例,所有天然氣的主要客戶合同內,雙方都存在着“照付不議”的條款,這亦證明公司在最初兩年採用了循序漸進的供氣方式,否則,最終有關的賠償有可能轉嫁到居民用戶身上。
唐錫根表示,目前該公司正與澳門電力商討合約條款的細節,並要求訂明“照付不議”條款,即雙方訂明未來一年的供氣量。倘澳電用氣量不足條款中規定,亦要按合約訂明的數量向中天能源支付用氣的款項;相反,中天能源未能提供足夠的天然氣給予澳電,亦要按規定的數量賠償。他坦言,訂定“照付不議”條款,可保證雙方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