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丁美洲修憲風雲
張翠容
拉丁美洲修憲風雲
洪都拉斯右派借總統塞拉亞尋求修憲,於七月發動政變以來,塞拉亞多次回國不遂,事件會否不了了之?無論如何,今次拉美修憲風雲仍為國際媒體所津津樂道。
在現代政治概念中,憲法是公民與國家的契約,它在國家的法律體系中有最高的地位,因此也有人說它是國家的基本法,擁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憲法規定的事項主要有國家政治架構、政府組成與職能、權力制衡模式和公民的權利等。
踏入二十一世紀,拉丁美洲隨着改革浪潮,多國左翼領導人紛紛推動公投,修改憲法,如大部分人透過公投支持修憲的話,政府便會按人民的授權,成立制憲大會 (Constitutuent Assembly),再透過直接選舉,選出代表進入制憲大會,負責討論硏究和制訂修憲內容。
不過,國際媒體對於這場拉美修憲運動,主要集中在總統連任問題,鮮有報道和討論其他的改革。事實上,修憲除總統任期外,還有其他値得討論的內容,這更關乎社會的公義。
洪都拉斯的憲法也是拉丁美洲歷史的縮影,它亦曾因應時代的變遷而修改了十八次之多,這不是洪都拉斯獨有,在整個拉美,特別在八十年代民主化的過渡期。而今天,修憲浪潮再次湧現。
八十年代以前的拉美國家憲法,都有一個共同點,政治權利集中在富裕階層手中如大地主、敎會和企業等,而軍方則與這些富裕階層連成一線,原住民反之被排斥於政治進程之外。
到了七、八十年代,拉美地區風起雲湧,當地的抵抗運動波瀾壯闊,同時,冷戰亦進入高峰期,美國深知過去支持軍人獨裁政權不得民心,令到左翼思潮在拉美大有巿場,因此到老布什上台一改作風,支持拉美民主體制的建立,以配合新自由主義再出發。
衆所周知,拉美的政治體制是複製美國的總統制,美國總統都可以連任一屆,其他拉美國家亦然,為甚麼作為美國附庸國的洪都拉斯總統只能當一屆?原來當中大有文章。
總統只能當一屆這個設計原來與利益分配有關。當洪都拉斯進入民主化,利益集團中各派系爭相掌權,為了讓大家有機會輪流執政,因此一屆總統設計便可擺平利益集團之間的紛爭,並且能操控民主機制。
洪都拉斯如是,其他拉美國家也如是。因此,今次拉美左翼陣營推行修憲,可以說是打破了各方旣得利益結構,因而引起精英集團極大反彈。
玻利維亞總統莫拉萊斯在九○年初便以絕食抗議,逼使國會通過修憲提案,把一直受到排斥的原住民權利加入憲法中;厄瓜多爾總統雷亞也一樣成功修憲,令國會通過一份老百姓稱頌的《綠色憲法》,厄國的天然資源和亞馬遜自然環境都受到憲法保護。
這部《綠色憲法》由制憲大會諮詢“環境法律自衛社區基金會”(Community Environmental Legal Defence Fund)撰寫而成,被視為全球首個大自然權利法案(Bill of Rights for Nature),當中列明人民有權獲得潔淨的水、免費醫療、敎育和退休金等,厄國的大自然環境亦享有大自然權利,不受傷害。這對中國也是不錯的參考。
無論如何,由委內瑞拉帶頭,拉美左轉國家要試驗的,乃是為旣有的權力結構重新洗牌,修憲是重要一步。
張翠容
作者為香港資深傳媒人,戰地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