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僱費用難免轉嫁消費者
許世元籲工商界中小企守法有困難可反映
由多個政府部門與中總昨日合辦的《聘用外地僱員法》講解會,中總理事長許世元表示,外僱法下周一實施,當中的外僱聘用費、住宿條件規範等,無可避免對僱主造成負擔,如飲食業等,可能會將增加成本轉嫁予消費者。呼籲工商界、中小企遵守法律,待新法實施一段時間後,倘有困難再向政府反映。
聘用費增加僱主負擔
講解會由人資辦、治安警察局、勞工事務局、社會保障基金及中總合辦。雖講解會並非首場,昨日超過五百八十人出席,遠超預期,更要分流參加者在中總的何賢堂與禮堂入座,但人數過多,有的要企位,有的席地而坐。答問環節熱烈,原本兩個半小時的講解會,足足延長一小時,分別何時開始支付外僱聘用費、過冷河機制、銀行過賬支付薪酬辦法、外僱常居地的界定等諮詢。
許世元表示,外僱法於下周一實施,法例實施對僱主造成負擔無可避免,包括每月繳付二百元的外僱聘用費,代替了過去的社保費四十五元,但金額增加了三倍。這些費用對旅遊博彩蓬勃行業不成問題,但對跟不上社會發展的行業如中小企,便會百上加斤。此外,未來規範住宿設施的條件,均增加了僱主的負擔。
若轉嫁予僱員屬違法
他指出,今天申請外僱情況與當年不同,當年請廉價勞工減低成本增加出口競爭力,今天申請外僱支出負擔比請本地人還高,且手續繁多,這因本地人資不足,才申請外僱。如未來能請到本地人,亦盡量請本地人。
不過,對於新法實施增加僱主的負擔,難以避免不轉嫁予消費者,如飲食業,故適度加價無可避免。不過,若僱主把外僱聘用費等轉嫁予僱員,則是違法的,呼籲僱主遵守法律,有問題要多想辦法。
遇困難積極反映意見
由於《外僱法》已立法,雖中小企希望降低外僱聘用費,但實施時間在即,呼籲各界忍耐,盡量創造經營條件。當實施新法後如有困難,業界應實事求是地積極反映意見。
中總副理事長黃國勝表示,各業界對這個新法律及法規在執行上若有疑問或意見,可向有關部門或中總反映,以便尋求解決方法。同時,希望政府有關部門在新法實施初期,多強調宣傳教育,對業界一些無心之失,盡量寬鬆處理,並盡可能設立專門櫃台,協助中小商號解決疑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