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墮內地層壓投資騙局
“購股”逾十四萬血本無歸向司警舉報
男子墮內地層壓投資騙局
【本報消息】司警揭發內地層壓式投資騙案,一名本澳中年男子誤信“友人”一項純資本運作投資計劃,隨“友人” 到廣西南寧吃喝玩樂式“視察”環境,對終極獲取七百八十萬元的投資深信不疑,先後投資逾十四萬元,終發達夢難圓,血本無歸。司警不排除有更多受害者,呼籲參與相關投資計劃者停止行為,免觸犯法律,並盡早向司警局舉報。
“友人”穿針引線入局
事主五十餘歲,男性,本澳居民,報稱為司機。司警前日接獲事主舉報,稱一名朋友推介參與廣西南寧一項獲利數倍的“純資本運作”投資計劃,其特點是無產品、無公司及無持牌人,僅以購股方式進行投資,層壓方式向下延伸,介紹他人入股即可抽佣。購買廿一股可成為“主任”(費用六萬九千八百元人民幣,可回扣一萬九千元),購買六十六股即“升呢”成為“經理”,費用十四萬五千三百六十八元。
在“友人”穿針引線下,事主曾到南寧實地視察,了解當地經濟狀況及營商環境,惟行程離不開“吃喝玩樂”,且考察與投資項目並無關係。事主一輪“視察”,對計劃充滿信心,認同持續介紹他人入股,如介紹成為“下線”人員抽佣七千元、介紹做“主任”抽佣一萬三千元、“經理”抽佣兩萬八千元……滾動式抽佣的龐大經濟效益帶動下,不日將累積逾六百股榮升“老總”。屆時每個“下線”皆可再抽取數百元佣金,利潤無可估量,最終可獲取七百八十萬元回報。
不排除有更多受害者
對此,事主一擲千金購買廿一股任職“主任”,繼而動員親友融資“升呢”做“經理”。相關計劃條文規定,若四個月內未能招攬一名“下線”人員,即可全數取回投資款項。事主幾番努力,卻處處碰壁,未能成功招攬會員,欲取回款項之際,始知另有規定“需在南寧居住四個月始能取回投資款項”,終好夢落空,血本無歸。
事主懷疑受騙報案,其時“友人”已不知所終。司警正追查相關“友人”下落。
司警指出,前日首次接獲有關詐騙罪案,不排除涉更多受害者,正與內地相關部門聯繫。該計劃僅接受南寧以外的居民參與,或與境外人不熟識當地投資、較易詐騙相關。呼籲從事該投資者應即時停止相關行為,避免觸犯法例,並即時作出舉報,協助警方調查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