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下周一闡介中央儲蓄制
【專訪】社會保障基金自周一起為全澳門三十六萬多合資格的永久性居民,派發被列入中央儲蓄制度個人帳戶臨時名單的通知書,有為數不少的市民到昨日未能收到信函。有等在社保基金所設網頁亦未能查得榜上有名,懷疑不被納入中央公積金受益人名單內,切身利益受損下向傳媒投訴,亦有往社保基金辦公室了解情況。
社會保障基金將在下周一(二十六日)下午,就「分配中央儲蓄制度二0一0年撥款的臨時名單」事舉行記者會。預料會就市民疑慮和公積金的細則性問題作出較詳盡解釋。
根據社保基金發出的通知書,列明是否被列入臨時名單內成為可開立個人帳戶的受益人。其中一項是根據治安警察局的出入境紀錄。唯有反映目前所知有不少被指沒有去年的出入境紀錄的市民,不能核實於去年來澳居住一百八十三日的其中一項參與條件。而此等人士要提交聲明書及證人作證明方可辦理。
根據中央儲畜制度(公積金)的一般規則,三個參與要件是:
(一)二00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已年滿二十二歲的澳門永久性居民。
(二)二0一0年一月仍然生存。
(三)二00九年內至少有一百八十三日身處澳門。
而如在澳門不足一百八十三日,提出以下原因者並有足夠證明的,亦可被視為在澳門,包括:
(A)就讀由當地主管當局認可的高等程度課程。
(B)因傷病住院。
(C)年滿六十五歲並以內地為常居地。
(D)受僱於已在社保基金登錄的僱主、且被派往澳門以外地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