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優化三地居民生活環境 粵港澳簽《灣區計劃》協議
【專訪】粵港澳簽署三地共同編制《環珠江口宜居灣區建設重點行動計劃》合作協議書,藉此推動優化三地居民生活環境,預計今年內會有研究成果。
這是粵港澳走向更緊密合作的其中內容。《灣區計劃》有多個重點專項,包括灣區內的生態系統的修復和保護(著重分析灣區的濕地系統、環境保護、跨區域的污染)、水資源安全管理(研究灣區內水資源的利用、水環境的保護及區域水資源調配等)、海岸帶集成管理(研究岸線利用、填海等)、交通模式和跨界交通通道(主要研究新型的交通模式、識別跨界交通通道)、港口與臨港產業發展(研究港口及臨港產業的發展現狀和區域協調)、新興服務業發展與佈局(深化落實 CEPA,著重研究生產性服務、商務服務、休閒旅遊等等新興服務業佈局);以及居住產業佈局和人口城鎮化(研究灣區綠色居住社區和新興城鎮化地區的佈局)。
環珠江口灣區的範圍包括了香港、澳門、廣州(南沙區和番禺區)、深圳(南山區、福田區和寶安區)、珠海(香洲區、橫琴新區和金灣區)、東莞(西南部片區和西北部片區)和中山(東部和中部)等,總面積約六千八百多平方公里,人口約二千二百多萬人,灣區發展總目標是成為全面落實CEPA的先行區、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示範區;以及粵港澳聯合打造全球城市區域的核心區。
《灣區計劃》協議,是由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及香港發展局的官員,以及澳門運輸工務司長辦公室主任黃振東,共同簽署。三地委託廣東省城鄉規劃設計研究院及北京大學深圳研究生院等,展開研究及提出建議。而日後達成的《灣區計劃》,將會作為三地建設宜居灣區行動的指引,以及具有引導和協調的作用。
據工務局表示,相關事項的涉及經費為人民幣一千五百萬元,由三地平均攤分。另外,為制訂《灣區計劃》,將會邀請專家給予意見,日後亦會舉行專家論證會等。
《灣區計劃》調研組曾在本月十三至十五日來澳調研考察。其間。相關部門詳細介紹發展訴求,包括政府層面的發展政策、規劃要求和功能佈局訴求,對灣區各市發展轉型方向提出建議,並且重點介紹澳門在深化CEPA上有哪些設想,如何加強與珠三角五市的合作。特別是在民生合作、跨境交通、口岸便利、環境保護和基建對接等各方面的訴求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