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部分同行五一冇假放冇補償
外傭冀政府加強宣傳執法
昨日是《聘用外地僱員法》實施後第一個強制性假日“五·一”國際勞動節,社會關注有多少僱主會予外僱放假,或“三工”,或“兩工一假”?以外傭為例來說,有部分外傭稱僱主讓其放假,但亦有部分外傭“冇假放、冇補償”,希望政府加強宣傳及執法,讓她們享有僱員的權利。
來澳工作一年多的印傭仙尼(Siti)表示,在未實施《聘用外地僱員法》時,僱主已按《勞動關係法》規定,予其強制性假日補償、每周一休假的權利等,待遇良好。故實施《聘用外地僱員法》後,僱主已按法律規定予其有僱員的權利外,還讓其選擇要住宿條件還是住宿津貼,因不想與鄉里減少溝通,故選擇五百元的住宿津貼。她大讚其僱主遵守法律,並希望政府加強宣傳及執法,讓仍未享有僱員權利的外傭能切實享有法律賦予的權利。
亦有來澳工作近兩年的印傭蘇華頓表示,大部分外傭已得悉昨日是強制性假日,惟仍有僱主不予她們放假,亦不表示予其有“三工”,或“兩工一假”。
問及會否到勞工局投訴,她希望政府加強宣傳法律,推出有效的方法令僱主守法,“佢哋衹是來澳搵兩餐”,同時可照顧家鄉的親友,改善生活條件,故盡可能亦不想生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