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收入補貼三千八人受惠
涉款六千五百多萬 追回十七不符個案資助
【本報消息】“工作收入補貼臨時措施”實施兩年,共批准一萬八千一百八十宗申請,涉及金額共六千五百多萬,超過三千八百人受惠,當中二千二百多人連續兩年取得補貼。
逾二千人補貼兩年
財政局代局長江麗莉在回覆議員林香生關於“工作收入補貼臨時措施”實施情況的口頭質詢時表示,財政局過去兩年(○八及○九年)共批准一萬八千一百八十宗工作收入補貼申請,包括○八年的九千三百六十四人次,以及○九年的八千八百一十六人次,涉及金額共六千五百一十九萬三千二百三十元,三千八百七十八人受惠,當中二千二百二十九人連續兩年都取得補貼。
○八年不批准申請個案有七百人次,主要涉及工時問題;○九年有八十九人次。江麗莉指出,○八及○九年不批准申請個案數目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八年時法規規定以季度作為審批基準,不批准申請個案中有七成人是因為工時不足;○九年則以月作為審批基準。
十八個案申請取消
有個案主動申請取消“工作收入補貼”,其中 ○八年有十一宗、○九年有七宗。此外,財政局稽查經調查發現不符合條件須返還款項共有十七宗,涉及金額四十一萬一千七百三十元,有關款項已追回。
財政局除因應不同機構要求提供補貼資料外,亦會每季向勞工局提供補貼申請及審批數據,以便該局可透過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的溝通機制,讓勞、資、政府三方共同監察措施的實施情況,以便提出改善建議。
核實資料方作審批
財政局在處理補貼申請時,除調查任何存疑個案外,亦會向相關部門核證,確定資料屬實後再審批申請。一旦出現提供不實資料取得申請者,一經核實會要求退還補貼及取消資格。財政局過去兩年合共調查三百多宗申請個案,亦去函相關部門核實六百多個申請者身份,包括了解其社保供款狀況。江麗莉重申,經濟援助措施僅適用於有需要人士,任何人以不法手段為個人或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定當依法處理。有關人士除需要返還已收取的補貼款項外,還需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林香生關注政府有否依據職業稅等數據核實申請者情況。江麗莉指出,財政局每一年度結束後,都會總匯職業稅申報表資料後再跟進調查,當發現情況存疑會派員調查。上述提及十七個返還個案亦是事後跟進發現。指出法案訂定的審批及支付時間相距較短,因此必須做好跟進工作。現時,財政局設有一個部門、約六十名人員負責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