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豪宅放高樓層批示滯後公佈本末倒置
關翠杏促嚴肅規範土地使用
【本報消息】林茂塘一超高層豪宅放高樓層批示滯後公佈,引發坊間連串質疑。立法議員關翠杏指“發展商起好樓,政府先登《公報》批准申請”,做法本末倒置。認為政府在面對這些過去已存在的官場陋習,必須要下決心施大手術,除處理閒置土地外,還要嚴肅規範土地使用,尤其要先從制度上重視法律程序,為公衆釋除疑慮。
法治社會絕不能接受
關翠杏表示,正常的程序下,政府批出土地、發展商取得土地使用權後向相關部門入則,才能開始動工。但現時本澳有本末倒置的現象,發展商施工完畢,甚至開始銷售樓宇後,政府才於《公報》刋登相關批地或修改建築計劃的批示,她指出,在法治社會中有關情況是絕對不能接受,亦不明白為以政府在興建樓宇,至施工完畢後才完成有關審批工作。
她指出,除了林茂塘高層豪宅,過去如南灣百貨公司、亞馬喇前地的建築物等都有出現先動工的情況,雖然這些承諾動工是過去已存在的官場陋習,但“承諾不可代表法律程序”,既然無正式法律文件支持,理論上一切的承諾都可被推翻,質疑刋登《公報》是代表最後完成程序,還是代表具真正法律效力的文件。
從制度重視法律程序
關翠杏表示,居民未有向當局申請加建,亦屬僭建行為,更何況土地或建築計劃於未正式被批,發展商已經能夠動工,因此難免讓人認為政府似以建築商利益為先。她敦促政府必須徹底改革,強化法治社會概念,尤其涉及土地批給時會牽涉多方利益關係,故政府必須逐步完善文件處理程序,待正式法律效力的文件公佈後,始允許工程開展,否則政府的簽批將如同虛設,具法律效力文件的權威性及專業亦將被挑釁。
未刋批示一律不合法
關翠杏指出,本澳現有不少土地已被圍板,但在政府地籍資訊網卻無法查證有關土地是否已被批出,或是已向建築商作出批給承諾,圍板現象是否代表有關土地已“名花有主”?她認為,《公報》未刋出批示前,所有的土地使用一律不合法,即使政府過去已向發展商作出承諾,但按法律程序,未有正式文件出現時,使用土地亦是不當行為。
發展商已補溢價金?
此外,她亦關心溢價金的問題,發展商在使用的土地時是否已補回溢價金,還是待批示於《公報》刋登後才補回溢價金?如果現在才補回溢價金,是否代表發展商商過去用地一直不用付款及繳稅?關翠杏認為,要減少坊間的猜度,政府不能“帶頭”違反法治要求,應做好法律程序,嚴格執行《公報》的法律效力。她還建議政府依法處理現時未有正式批示的圍板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