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停輸建築外僱無批申請
《聘用外地僱員法》實施後如何申請外僱,特別是本澳將有不少大型建築工程復工,有建築商關注申請輸入外僱的方法。人力資源辦公室職務主管陳元童表示,無論是發展商還是建築商、分判商均有權申請輸入外僱,只要向人資辦提交已在本地勞動市場聘請多少本地工人,或預計會招聘多少本地工人的資料,附上已承接的工程合同或標書。不過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於○八年已宣佈停止輸入建築外僱,故呼籲建築商等優先聘用本地人。
陳元童表示,從人資辦資料顯示,建築業外僱是由總承判商或工程業主申請輸入,不過亦有工程的分判商提出申請,人資辦會視乎工程主體是否已獲批外僱,強調人資辦不可能要求其他分判商在同一工程的相關工作上無權申請外僱。換言之,分判商可出示有關標書或法定文件,證明負責興建物業,以便提出輸入外僱的申請。
不過,陳元童強調,申請輸入外僱需要程序,人資辦會視乎經濟狀況等實際條件而批出,如該建築商等在本地勞動市場聘請多少本地工人,或預計會招聘多少本地工人,人資辦會按資料批出外僱配額,故不一定會批出建築商等要求的人數,呼籲僱主盡量優先聘用本地建築工人。同時,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已於○八年宣佈建築工人類別停止輸入外僱,故人資辦至今沒有批出新的輸入外僱申請。除非工種性質特別,建築商可以申請。
另,勞工局長孫家雄表示,局方會根據僱主申請外僱輸入的批文到地盤巡查,倘批文表明外僱分配到該企業某地盤工作,外僱只能在該地盤工作,不能自行轉到同一企業其他地盤工作,此情況適用於各工作性質上。